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一道一道的上了热气腾腾的菜肴。
盛韬并没有刻意想在室友们面前秀恩爱,但他跟孟听雨正是处于一段恋情最热烈的时期,很多小动作都是出于本心。
这也是相处几个月来,盛韬自发养成的习惯,他习惯了给孟听雨夹菜,甚至帮她挑出鱼肉里的鱼刺。
他会拿纸巾帮她擦一下唇角,也会吃掉她不愿意吃的东西。
这曾经也一度是徐朝宗的“专利”。
比起徐朝宗而言,孟听雨算是相当挑食的了,不爱吃鸡皮,也不爱青椒跟胡萝卜,不吃姜葱蒜,不吃内脏。
以前两个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徐朝宗总会吃孟听雨不爱吃的。
一起出去吃面,碗里所有的葱花他都要为她挑出来。
可是,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看着别的男人为她做这些事,并且甘之如饴。
殷明还买了不少易拉罐装的啤酒摆在桌上。本来徐朝宗没打算喝酒,可看着盛韬跟孟听雨默契的互动,他也心烦意乱,拿起一瓶啤酒,单手拉开,仰头喝掉了大半瓶,喉结滚动。
不只是徐朝宗,殷明跟盛韬也在喝酒,所以大家也没觉得这有多奇怪。
倒是寿星殷明催促盛韬,推给他一瓶,“韬哥,来点儿?”
盛韬拒绝,“不了,等下我还要送听雨回宿舍。”
“一瓶而已啦。”殷明继续劝,“得,我知道你未来绝对是妻管严,行啦,学妹,让韬哥来一瓶呗?”
孟听雨微微一笑,并没有搭腔。
盛韬摆了摆手,“真不喝。我有正事。你们自己喝,别劝我了。”
殷明点到即止,贱笑道:“学妹,你说我们韬哥是不是特别好?”
孟听雨默默在心里说,比你是强千倍百倍的。
她面上却不显,侧过头看向盛韬,目光柔和专注,嘴角的笑意动人,“嗯,特别好。”
盛韬是一个很聪明的大男生,悟性了得。
当然也许他们才认识没多久,都处于对对方还有滤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掩饰自己并不是那么好的一面。
可她还是觉得,谈恋爱时遇到这样的人,是一种运气。
盛韬抬起手蹭了蹭她不小心沾到的蓝莓酱,“我还需要努力。”
殷明切了一声,“我今天可是寿星,不带这样刺激我的。”
徐朝宗又拉开了一瓶啤酒,这次他面无表情地喝,在盛韬闲得无聊去把玩孟听雨的手时,他眼眸幽深,一下没注意,捏扁了手中空了的易拉罐。刺耳的声音传来,盛韬跟殷明都看向了他。
只有孟听雨眉眼浅淡,好似周遭的一切都跟她无关。
王远博一边啃着鸡骨头一边在想:他等下该找什么理由先开溜呢?
殷明也学着徐朝宗那样捏扁了易拉罐,龇牙咧嘴地说:“我的手腕力量还是不行,徐朝宗很轻松地就捏扁,我还得费好大力气。”
王远博很庆幸殷明的神经粗条,赶忙接话道:“你天天泡网吧,再这样下去身体都要被掏空,还是别熬夜。天天跟夜猫子似的,看,你黑眼圈都跟国宝有得一拼,赶紧让学妹给你推荐那什么……哎,学妹,你们女生涂眼睛的那个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