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杀人、赚钱?”管宁乐了,他憋着笑说:“使君,你可是康成公的弟子,千万可别妄自菲薄!”
“呵呵!一时失口,一时失口。”张辽有点不好意思,他将话题岔开道:“我看这些屋子的采光不是太好,晴天还能开窗,若是阴雨天和冬季该如何?”
管宁说:“只有点火把。还好这些屋子都是砖砌的,也不虞会烧起来。又在屋子里修了使君设计的壁炉,冬季也不至于冻着学生。”
张辽早就知道了屋子的结构,而且这些砖还让他家的砖窑小赚了一笔。不过张辽可不会嫌钱多,他现在就在想,家中养着的那些工匠什么时候能将玻璃弄出来就好了。
“幼安权且放心,辽必要为公学解决此事。”张辽决定去催催他的那些工匠。
“多谢使君!”
注:禁止无故进入私宅的律例,在汉代以后传承不辍。据《隋书·刑法志》,北齐律例规定“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这显然延续了汉律的精神。到了唐代,这一条款有所节制,加上了夜间因素的限制,如《唐律疏议》贼律条:“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这是说夜间无故闯入私宅,如果被屋主当场杀死,不论罪。此后,《宋刑统》完全沿袭了《唐律疏议》的条文。《大明律》的相关条例则作:“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这与《唐律疏议》、《宋刑统》大同小异;而以后的《大清律例》又完全沿袭了《大明律》这一条文。由此可知,从汉代到清代,对(夜间)私入民宅在法律上都是明确禁止的。只是到了近代以后,东西分流,西方式制度对于这种理念和法律更加发扬光大;东方式制度却将这种理念和法律摧残殆尽。经过对私有制的极端破坏,经过住宅的集体化(公家化),经过“文革”、“抄家”的狂飙,本来源远流长的“私宅不受侵犯”观念,已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无迹可寻,以致新生的自由主义者只会惊诧于友邦“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有精神了。这并不能证明新生自由主义者的浅薄,只不过证明了,经过无数思想清洗之后,我们的法律传统已被割裂,我们的集体记忆已被遮蔽。
第179章 宛城,逆天之举!
先不说张辽和青州,张新带着张辽的信件也在连续数天的纵马疾驰后,在雉县东武亭赶上了大军。当他将信件亲手交与曹操后,就一个劲的盯着典韦关照着张辽的吩咐。
张辽这样的吩咐也是为了能救典韦一命,若张绣真要采用贾诩之计,只要典韦不被胡车儿灌醉后偷去双戟,以曹军的战斗力,说不定曹操根本就不会有危险。要知道,平时的紧急集合训练也是曹军必修的科目,甚至某些恶趣味的将领还将其当做惩罚性练习,使得曹军士兵对夜间遇袭后的反应根本和其他诸侯完全不同。
张辽在典韦的心中还是地位很高的,虽然不明白张辽的意思,典韦还是决定严格按照张辽的话来做,在曹操回到东平之前,他绝对要滴酒不沾。
此时曹操也看完了张辽的信,他对张辽从青州驻军中抽出一万士兵充实兖州防御一事很是赞赏,但却对张辽提醒他重视贾诩不以为然,他也知道贾诩智谋过人,但还是觉得在自己的绝对力量下,贾诩是翻不了天的。张新和典韦的对话他也听的清楚,对此他除了感叹张辽的细致和典韦的憨厚,也没有当回事。却不知,正是这些他没有在意的地方,让他保住了宛城的胜果。
当曹操准备给张辽写回信时,张新却说他还有任务,就是盯着大公子曹昂将张辽布置的习题做完,并向曹操声明此时已经得到了曹嵩和曹清的支持。曹操看到习题的内容,又听到夏侯尚已经做过了类似的题目时,先对着夏侯渊好好的夸奖了一番夏侯尚,然后他同样也表示支持张新盯着曹昂做题目。其实他是对张新转述的张辽话中的“主公文武双全,这大公子将来也不能只用一条腿走路吧?”这一句话深感张辽知心。
就这样,张新就跟着大军向宛城进发,天天盯着曹昂做题目。也幸亏曹昂为人宽厚,又明白这是张辽对自己的一番心意,倒也没有表示反对的意见。
而此时正在宛城的张绣在闻听曹操亲自率大军前来,虽然不甘心,还是依照贾诩的劝说,向曹操投降了。贾诩就说的是:“曹操兵多将广,且有朝廷大义,不可与之为敌,举众投降为上策。”但张绣还知道贾诩没有说出来的话,那就是我军军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