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一名出色的统帅,陈克复十分明白,重骑兵不是万能部队,他不能什么战场都上。这是一把尖刀,握在统帅的手上,在战场的关键时刻,这样的尖刀一出手,就能取得让人惊心的成绩。重骑,就是统率们指挥作战时用来点精的那支笔。
当李奔雷面对着二十万连绵了二十里营地的世族联军时,心中首先想到的计划就是由重骑突袭,马踏连营,让他们直接以无与伦比的爆发力与冲击力,将世族联军这个没有壕沟也没有鹿角没有栅栏等营防设施的大营踏破。
联军的大营拉的太长,如果只派普通的轻骑去冲阵,有可能还没有等冲到一半,联军就已经聚拢起来,结成了阵列。如果敌人列成阵列,那么密集的弓箭手与长枪阵,就是轻骑们的绝对克星。
他的五万人马,其中有整整四万的步卒,只有五千重骑与五千轻骑,用五千轻骑去踏破敌人的大营,有些太不牢固。唯有重骑,才能无视此时的雪地,迅速的踏破这片连营。
五千的破军营重骑兵已经完成了装甲,以五十骑为排,足足一百排。重骑一旦发起冲锋,就不可能自如停止,必须得一气冲过,才能渐渐停止。所以为了避免冲撞到自己的人马,每一排之间都有着足够的距离,他们将直接冲到西面才会停止。
雪地之上,五千骑分为一百列,破军营那传统的黑色明光重骑铠甲之上,还披着一条条白色的披风。就边那些战马的厚重铠甲上,也全披上了白罩衣。
披上罩衣之后,本来狰狞无比的战马,也只剩下了那双眼睛以及四只马蹄路在外面,还有就是那额头上闪着幽幽寒芒的尖锐长刺。破军营的重骑马甲与其它部队中的重骑马甲有一个区别,那就是破军营的重骑马甲的额头上,都还有一个长达数尽的尖锐金属三棱刺。只要战场上被刺中一下,不死即残。
黑色的明光重骑战甲、雪白的披风、罩衣,还有那头盔上血红的盔缨。
骑士们已经在贪狼营骑兵们的帮助之下,骑上了战马,伸手接过了那一支支长达七米的重骑专属马槊。
三更天的雪夜,寂静无比。
天空依然在下着大雪,阵阵北风吹过,将骑士们头上的盔缨吹起飞扬。
望着远处还在沉睡之中的连营,身处于第一排五十骑中的破军营统领张合伸手合上了头盔中的面罩。
黑色的破军战旗飘扬,张合的心中充满激动,仿佛又回到了那年在新城外,跟随陈王殿下以一千骑直部乙支文德的那八万轻骑的时候,那时的他们是头一次穿上重骑,抱着必死之心而去。
面罩缓缓合上,张合沉稳有力的大手在空中用力一挥,“光荣属于我们!”他在心中默念。
“光荣属于我们!”这是自新城重骑首战之时,陈王咆哮着喊出的那句战号开始,这句话就成了辽东军破军营的专属点号。
“光荣属于我们!”五千重骑兵纷纷盖下面罩,心中默念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