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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风的训练要求中,还有一个要命的考核标准,那就是军官必须是各项训练指标都是优异的。这也就是说,哪怕你现在担任的是小旗的职务,但是你一懈怠,训练不达标,而手下的士兵却又比你做得更好的,对不起,你让贤吧!!有了这个标准,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训练起来,丝毫都不敢懈怠。军官固然是怕丢了身上的职司,士兵也有了冲劲。要知道,这士兵的待遇,和军官的待遇可是大不相同。自古以来,这职位的高低可都是和收入挂钩的。

朝廷的邸报上说了,东虏女真袭扰大同无果,铩羽而归。余风知道,今年,这大明的天下,算是又安定了一年。他有的时候想,自己这只小小的蝴蝶,穿越而来,扇起的翅膀会不会引起来一些意料不到的变化,现在看起来,这蝴蝶效应还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岂是他这样一只小小的蝴蝶能够阻拦的,就算是拦路的是大象,怕也是要被碾成一团肉酱。他费尽心机的折腾,如今也不过是影响这山东海边的一小块地方,说自己能够影响历史,还真是自己太高看了自己了。

他隐约记得,好像就是这几年,这女真鞑子曾经打到过京师地下,天下震动,其后鞑子还曾经南下,到保定府,河间府甚至山东都转了一圈,掳走了打量的人口财物之后,才施施而还。他不想到了那时候,自己的家人朋友,成了鞑子刀下的亡魂,或者是成为被鞑子掳掠到关外的人口中的一员,这是他对于自己手中的力量如此的上心的最根本原因,他觉得,在这乱世中,只有自己手中的刀枪才是最靠得住的,其他的都是浮云。

徐元良的来信,也在五月间,姗姗来到了。在北方转悠了一圈的徐元良,此刻已经回到了南京。信中先是问候了他,和他叙了叙离别之情,然后就是恭喜他高升,可以在这个位置上大展手脚。对于这拉扶了自己一把的贵人,余风自然还是很感激的。不仅是立刻回了信,还特意让人精心准备了礼物,专程送到南京定国公府,说他功利也好,说他饮水思源也好,反正他是这么做了。

他能够搭上徐元良这条线,当然要好好的维持关系。余风可不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说法,情人之间两地分居还鸡飞蛋打的呢,别说不过是彼此看得顺眼的朋友了,靠书信来往,维持这份关系,可就难说得紧了。

余风前世的第一个女朋友,是他高中的同学,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是两人好得跟蜜里调油似的,情人之间,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那真是两人一个非卿莫娶,一个非君不嫁,但是当余风去外地打工,和那女孩分开,事情怎么样了呢?不到三年,那女孩一纸分手信,给他发了一张好人卡之后,一扭头就钻进了别人的怀抱。

这还是有着感情基础的情人之间呢!所以,余风绝对不相信那所谓相隔千里相交知心的狗屁说法,你不时时刻刻的提醒对方,让自己在对方心中保持印象,忘记一个人是很快的事情。而徐元良身为国公公子,接触的人何其之多,要让对方不至于忘记自己,那就得靠礼物来时时刻刻的提醒了,三节两寿的,该花的银子,绝对省不得。尽管这并不是什么上策,但是目前,他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眼下他的事业,才正儿八经的开始,这一方守备,可不是比做巡检时候,养上那么几百盐丁的小打小闹了。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镇守一方的大将了,结交官场上的外援那自然是一等一的大事情。

实际上,当他风字营拉开架势招兵买马的时候,山东不少的将领营头,都是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一个守备营,从无到有,建立大营,购买军械粮草,士兵的吃穿用度饷钱,那样不是要流水一般的花钱。大家或多或少都从上司那里知道这位新贵的后台硬,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看笑话,要知道,到时候余风出了纰漏丢了脸,丢的可不是他一个人的脸。

可余风硬是这么一拳一脚,将风字营建立起来了,除了找灵山地方上要了一块地皮做大营,基本上没有向地方伸过手。这些看热闹的营头简直掉了一地的眼睛,等到得知余风身上还有个盐运巡检的职司的时候,一个个将掉在地下的眼睛又捡了起来,放进眼眶,红通通的看着余风,甚至有人酸溜溜的给上面建议道:那余守备生财有术,那个粮饷啥的,就不用那么着急拨下去了吧,你看,咱们其他的地方的兄弟,还一个个的穷得发慌呢。

当然,这些小动作,余风是不知晓了。这些不怀好意的主意,有没有被上峰采纳,他更是无从得知,只是有一点,他非常确定,就连朝廷禁军的粮饷都是一年才发九个月的,还经常拖欠个三月半载的,就是这样的待遇,在大明都算得上是粮饷丰厚了。所以,如果指望朝廷的粮饷,恐怕他的兵丁全部都要饿死。而且,诛心的说,从一开始,余风可就没有操练兵马为朝廷效力的意思,他可是心里踏踏实实将风字营当做自己私产来经营的,这银子,自然是掏得愉快利索之极了。

第七十九章 蓄而不发 武装巡游

端午过后,下了几场雨,晚间虽然还是有点清冷,但是白天却是有点夏天的味道。富贵人家的后花园,此刻正是郁郁葱葱的时候,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富家小姐和太太们,最是喜欢这样的季节,当然,换个角度来看,无数才子佳人私会后花园的故事也大都是在这个季节上演的。

余风的庄园里,按照当初建立的初衷,也要留出这么一片区域来做后花园的,可惜的是,余风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才子”,一点都不解风情,直接就否定了营造们的建议。倒是雪娘心中有计较,在原本应该是后花园的地方,开辟成了一个小小的菜园子。就为了这个,还被余风笑话了好久的小家子气。

那时候的富贵人家的后院,讲究的是有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青之草,什么春天的报春、鸢尾、石竹,夏天的虞美人、龙头花、旱金莲,秋天的美人蕉、一串红、美人樱,冬天的雏菊、冬春、腊梅……这些随便在哪个公园就能见到的花卉,在那个时候,能够收集起来,放在自己院子里,可是一件费时费心的事情。明代四大家之一,写《李公子传》骂进士为“措大骨象”的名士陈继儒,陈眉公,曾建庙宇祭祀晋朝大名士陆机陆云兄弟二人,四处乞讨名花种植在庙前,也因此得号“乞花先生”!可见收集这些花卉是多么艰难的事情。艰难就不说,可是架不住他风雅啊。于是后院有没有这些花卉,似乎就成了看这户人家有没有格调品味的一个标准,当然,按照这个标准来看,余风的庄子,那是粗鄙不堪了。

这两口子倒是好,一个不闻不问;一个直接拿后花园当菜园子,种上些时令蔬菜,闲暇时伺弄一番,倒也是自得其乐,余风有时候回来,见雪娘忙的高兴,也会偶尔去后院帮一帮手,不过,倒是帮倒忙的时候居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