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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蜀一向就是东窜西跑的,认识的全都是干没本钱营生的家伙,哪里还会有什么好人家出生的人?”公孙胜自嘲似的摇摇头,伸手撩起了左袖,露出一个深深的疤痕,“看到没有,这就是给其中那个鹰钩鼻的年轻人砍的。好家伙,别看他年纪轻轻,劫道不算还要杀人,手底下功夫可真狠,我费了老大功夫才把人收拾,最后收了个便宜徒弟!”

“什么?”要不是早有准备,高明铁定又是一口酒喷出来。他虽然也在各地漂泊了许久,但因为生得干瘦,一看就是没多少油水的,就算有劫道的也大多看不上他。他打斗的本事不行,逃跑的功夫却一流,自然也就很少遇到这样离奇的事。“公孙老弟你可真大度!”

“大度个屁!这小子贼狡猾,看我杀志不坚,三言两语打消了我的杀心不算,还哄得我传授了他一套刀法,否则你以为我会‘谈笑泯恩仇’?”公孙胜毕竟曾经读过书,一句脏话过后又来了一套文绉绉的词。“不过我听说他跑到大理混日子去了,看今天这样子似乎还是他们中间领头的,想不到这小子倒出头了。”

“大理?”高明本能地心中一紧,再看那些人表面看上去似乎都没带兵器,腰里却很有些鼓鼓囊囊的,不由愈加警惕。他稍稍向公孙胜挪近了些,见周围乱哄哄的无人注意,这才低声提醒道,“公孙老弟,你应该听说过大理使节如今正住在府衙里头。这些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不怀好意……”

“你是说……”

公孙胜虽然不管这种外务,但身在官府至少也听说过此事,此时也收起了玩笑之心。他仔细打量着那桌人,目光从每个人的身上一一扫过,末了才点了点头。“绑腿里头都有匕首,腰间应该也有大理铁铺中常常出卖的小玩意,一个不小心中一两下也不是好玩的。高老哥,要不我去套套近乎?”

“不用,打草惊蛇就不好了。你在这里看着,我回去问一声。”高明一脸若无其事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下了楼,像极了一个醉醺醺的醉汉,当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貌不惊人的他。

少了一个酒伴,公孙胜顿时觉得有些无聊,不过想想往日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还是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了起来。不一会的功夫,桌上的酒菜就被一扫而空,可此时高明依旧没有回来,这不由让他有些着急。可对面那些家伙却不等人,酒足饭饱之际,一群人便呼啦啦地下了楼。见此情景,他只得对那伙计吆喝了一句记账便紧跟而去。要知道,四川之地用的向来是铁钱和交子,铁钱价值极贱,而交子又向来只用于大额支付,所以酒馆的熟客之中大多是用记账的。公孙胜虽然还只是初来成都,到期会账却极为爽快,掌柜自然不来盘问。

眼看着那些人进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他才远远停住了步子,思量片刻便钻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七拐八绕地便摸到了客栈的后门。果不其然,一个脑袋探出来张望了一阵之后,其他人便又从后门匆匆离开。

公孙胜低声嘀咕了一句,暗暗又缀在了后头,也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那些人终于停在了一座民宅的后门,有节奏地敲了好一阵子之后,那扇紧闭的大门方才徐徐打开,一群人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入,至此再也没了动静。

虽然早年见惯了这种神秘勾当,但在成都这样的大府看到这样的情形,公孙胜仍旧是心下疑惑。看那人家高门大户的光景,明显是殷实之家,怎么会和这些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家伙勾搭在一起?沉吟之下他又转到了前门,只见门楣上头赫然写着一个“胡”字。

第三十章 劫国宝上下震怒

高明并非有意让公孙胜在那里久等,而是他一回到府衙就被一件大事拖住了。原来,就在高明清和高俅见面的当口,守城的兵卒将三个浑身浴血的人送到了衙门,此事说来就话长了。

在高明清奉父命来成都府之后,相国高泰明随后又派了一拨人上路。大理虽然信奉佛教,但在知道大宋崇信道教之后,高泰明还是暗地里吩咐人用最好的于阗美玉雕刻了三尊玉三清。在外人看来,这个拍马屁的举动无疑要笑掉了人家的大牙,未必能够讨得了好,可是,旁人却是一片好心,东西既然已成,高泰明便打发人上路了。

也不知是谁泄露了风声,一路上,这支装扮成商队的护送人马连连遭人劫杀,损兵折将暂且不提,就连那包裹在布匹之中的宝物最后也没有幸免于难。离开大理的时候统共五十人,到了成都府之后竟只剩遍体鳞伤的三个人,而且两个已经重伤不起,其中一个也是被人砍掉了一条手臂,形状及其凄惨。如此一来,对于治疗外伤很有一手的高明自然脱不开身。

“简直是胆大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