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修长的双腿站直,两手平措,纤细白皙的十指相扣至傲立的左凶器前,右手压左手,右脚微微后撤,非常优雅的屈膝,无限温柔的低头。给冯国璋行了一个大大的万福礼,直看得冯国璋目眩神迷。再抬头,美目滴溜溜的在冯国璋脸上打了个转,却很是认真的看了一眼他套在身上醒目的皇马褂,冯国璋不自觉的把胸口一挺再挺,骄傲的像是一头发情的公鸡。
水仙娇笑道:“爵爷万福!匪党入汉口以来,把小女子吓得夜夜不敢安睡,幸好爵爷终大展神威,把匪党杀的片甲不留。”
她不但口齿伶俐,嘴角生风,且深懂阿谀奉承,讨人欢喜之道,捧赞得冯国璋亲切而不着痕迹,不愧是红遍大江南北,中西内外的天后巨星。
水仙幽香袭人,冯国璋在近处观之,品味她的清雅芬芳,更觉她像朵华丽盛放的牡丹。而最动人是她如回风舞雪的身姿,还有嗲到人软骨头的甜美声线,抑扬顿挫如吟咏的语调,至乎眉梢眼角微微透露的细致风情,都有种醉人的风骚,使人意乱神迷的沉醉。
冯国璋迷糊的也分不清她话中的真情假意,只是随口应道:“早知小姐受困于汉口,我当早日南下以解汉口之兵祸。也能早一日听到小姐如天籁般美妙的歌声了。”
旁边的张联芬连连点头附和,道:“小姐此曲一出,必将成为新时代的《阳关三叠》。”
“过誉了。”水仙眼中闪过一丝得意,男人好色,鲜有见到她而不神魂颠倒的,即使北洋大将冯国璋也不例外。或许只有那个人是例外……
在生死之间滚爬半辈子,神经异常警觉的冯国璋看到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异样,登时清醒过来,连带记起今夜宴会的主要目的,却不动声色,继续装作迷醉美人色,看似随意的问道:“不知小姐此曲是出自何人手笔?”
水仙轻垂螓首,只见长长的眼睫毛扑闪烁动,显然有些犹豫了。乌黑美丽的长发如瀑侧落下纤瘦的肩头,显露出如天鹅般优美的修长粉项,她只是稍稍的犹豫,即已柔声答道:“爵爷请勿见怪,此词曲实乃党人李想所创。”
“李想?”冯国璋小小的惊讶一回,很快又欣然道:“李想连诗词歌赋也有如此出类拔萃的造诣,我是越来越好奇,想见识一下本尊。只是如此人物,之前为何就名声不现?”
旁边一些北洋将领与洋人领事,也都好奇的竖起耳朵张听这边动静,此时大多数人都惊讶的聚拢过来,与冯国璋存有同样的疑问。
这时陈紫笙为了表现识见,赢得与水仙共讨风月的机会,又想拍一记冯国璋的马屁,趁机说道:“李想行为不捡,生有反骨,偶有诗文,多是大逆不道之言。他在文风极盛的楚地文坛也是小有名气,但是如《离别》清幽的佳作,不似他以前的风格。大人身居庙堂之高,李想这些大逆不道的胡言乱语的文章,自然不需要了解。”
水仙心中有万般不屑,但漂亮脸上的笑容更是温暖如春的抚媚,道:“陈大人评价的最是中肯。李想本是匪党,诗文更多是大逆不道,大人无须费解伤神。”
“李想的诗文是什么样的风格?”冯国璋沉吟着,他被勾起了好奇心,他们越是遮掩,他越是想知道。
陈紫笙因受水仙出声赞同,正得意的心猿意马,立刻掩旗熄鼓。低头思索,在李想不多的诗文中挑选,既要不是太过大逆不道,又要能够代表他的个性的词句,片刻后回道:“把酒酹滔滔,心潮逐浪高。”
冯国璋眼中射出精光神色,他自然陈紫笙有什么顾忌,但是两句诗,已经足够道出李想的个性。他低声道:“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冯国璋的对手。我以前是小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