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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点,吕布让沮授做了一番调查,然后颁布了一个条文:“本来在前汉时期,文学与吏道尚且并称‘二途’,公卿士大夫未尝有轻重抑扬之分,萧何、曹参皆以刀笔吏成为佐命元勋,前汉还有不少公卿出于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亦多借径吏途以进身,儒与吏并未有明显区别,博士子弟学成者补太守卒史,并不以为耻。

可到了本朝,流品渐分,儒渐鄙吏,后儒士以雅自许而诋吏为俗,认为吏治繁剧不足以语道;而吏途出身者以通自许,认为儒过迂,虽通经博古确不足以适时。两者相争的结果,在中高层次上儒生与文吏渐而合一,而儒士所鄙之的繁剧杂任与低微出身,则由于吏从官中的析出,以及对吏仕途升迁的限制,便主要由吏与下级官员承担了。

官与吏在仕途上的分道,同时也直接影响到被选拔的阶层群体与选拔标准、内容、流程,这样的恶果便是,世家子弟没有经过刀笔吏的宦途经验,直接通过所谓的荐举得到主官任命,毫无经验就去主政一方,对地方民众来说,这不啻于一场灾难。”

若是吕布不进行锐意的改革,照这样发展下去,唐朝之后,官吏的界限越来越严格,并且有个潜规则,一个人一旦做了吏,一般情况下就不允许他再做官。

无形中,埋没了大量有才干有实际经验的人才,很多像萧何、曹参那样有能力的小吏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做到宰相的位置。

这样更有一个害处,世家子弟以后就是做官的命,寒庶子弟就是做小吏的命,官吏之间的分离,使得世家跟寒门之间的割裂越来越严重,社会两大阶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直接不可调和。

而到了科举考试越来越不注重对实际治政能力考察的明清时期,科考除了八股诗,便是经典的释义,如此造就的只是一批吹调子的苦呤文才,却选拔不出一些真正有实学有治国之术的良才,那些只会写几个文章的官员们根本不精于事理,对处理大事的应断往往比较迟缓,一碰到急需处理的要事,只能束手无策,不知所措而手无缚鸡之力,这时吏便有用武之地了,他们往往精于事理,有着相当丰富的办事经验,但是他们世代为小吏,没怎么读过儒家典籍,心里没有多少道德观念,日渐油滑奸险,只懂得为了一点私利,在官与民之间欺上瞒下。

于是乎,朝廷上站着的是一群吹调子的官,他们满腹经纶,口才非凡,于皇帝面前恭恭敬敬,拿着不薄的俸禄只为用些陈词滥调夸上几句,以哗众取宠,论起办事的效率和效果,则不能自事。如此庸碌朝政,只是个黄金堆砌的招牌,而万里江山,却交给了那些逐利小吏,这就是明清每况愈下的一个根本原因。

官吏之间若是继续泾渭分明下去,作为政治草根的酷吏集团想要进入政治贵族的官僚集团难如登天,中国特色的等级政治使酷吏集团始终处于被利用被鄙视甚至被宰割的低贱地位,他们人格堕落良心沦丧毫无底线,明清的衰退和没落,一半可归结为酷吏集团对中国破坏和桎梏。

吕布可不想让官、吏这样永远割裂下去,他效仿某个朝代的公务员制度,要让官吏之间能够互相流通。

虽然没有了科举制度的所谓高考只是对一只饭碗的想象,而公务员考试不过只是对无数贱民一点残羹剩饭的宽宏象征,但某个朝代的官吏并没有之前那么泾渭分明,公务员考试未经破坏之前的规则值得借鉴。

吕布宣布,自此之后不再有“吏”这个称谓,官吏一律改为官员,只有小官跟大官的区别,大官必须要有基层工作的经验,大官都必须要从小官做起。

官、吏分离的问题是远虑,吕布还有近忧,在这个时代,每一级的行政官僚里面,只有三四个是朝廷任命的,其他官吏多是地方长官自己任命的僚属,算作是吏,这些吏以地方长官为唯一听命的对象,以长官利益为行为导向,根本不把朝廷和天下民众放在眼里,这样的制度比后来的垂直任命制更加有害。

这是从秦朝时期蔓延到南北朝的劣政,地方长官可以自辟僚属,实际上是将地方的部分用人权交给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辖的区域内选官,由于是自辟,权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亲信组成官府体系,当地方割据时,就成为脱离于中央的职能机构。

汉代的削藩、三国魏晋南北朝的战乱,都是因为地方权力太大。关键是地方有用人权,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远的虚制,地方则是现用现管的实利,中央权威受到威胁。

从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讲,秦汉地方可以自辟僚属,选用之官虽然属于中央官制系列,但与地方官有更强的依附关系,出现管理的“双轨制”,政行两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