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做那种断人子嗣生孩子没屁眼的事情,吕布不走那个所谓盛世的歪道,他积极顺应国人多子多孙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人间正道,规定:
一个女子必须要生两个孩子以上,只生一个孩子,每年罚社会抚养费一百钱,直至生两个才免除罚款;
孕妇肚里的宝宝亦是一条生命,亦受大汉律例保护,若有人跟孕妇生气斗殴致使孕妇流产者,一律视为杀人罪,特别是各级官吏,不准因为收税、罚款等狗屁行政狗屁执法而伤及孕妇,若是有官吏伤及孕妇的,不但涉事官吏被判处杀人罪,重罪惩处,连举荐该名官吏的官僚也要免职。
大汉还没有出现朱熹那个存天理没人性的王八蛋,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仲卿的老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两次改嫁却不减身价。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还传为美谈。所以暂时还没有“女子从一而终不能改嫁”的歪风陋习,这时候的礼法并不禁止“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
吕布便在“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里添加一条:夫妻成婚后一年内未有生育者,必须接受官府医疗检查,不论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育,都必须离异,让能够生育的一方再行婚配;妻子亡故,丈夫必须另娶,再生子女,丈夫亡故,妻子可以守寡,若是寡妇另嫁,可获官府奖励。
第457章 多生孩子
有的大臣家中多有妻妾,便举手问道:“奉先公所说的‘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在下有些不明,我家里有六个孩子能否得到补助?再者,这个官府补助,是怎么样一个补助法呢?”
吕布认得他,新任的将作大匠李植,知道他生性吝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哪怕是利用孩子赚钱,便哈哈笑道:“李大匠,莫要太过贪心了。生两胎以上者,指的当然是母亲,而不是父亲,要是你一下子娶上十个妾侍,生下来几十个孩子,难道朝廷都给你补助不成?!这样一来,大家都不用干事了,天天在家里敦伦生孩子算了!”
内阁里哄堂大笑,将作大匠李植羞惭地把手放下。
吕布止住笑容,耐心解释道:“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这条法令日后会有详细的解释条款,我现在就稍微解释一下,一个母亲只生一个孩子,要向官府缴纳社会抚养费,大概是每年缴纳一百钱,直至生了第二个孩子,才免除社会抚养费,若是她生了三个孩子,官府要给她这第三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一百钱,若是她生了四个孩子,官府给第四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二百钱,以此类推。”
刚才那个举手发问的将作大匠李植再次举起手,怯怯地问道:“将军,现在钱这么贬值,只是发一百钱,尚且买不到一斗米,一斗米如何能够养活一个小孩一年呢?这样的补助很难吸引百姓们多生子女!”
吕布皱起眉头,想了一下,后清和谐年间那些寄生官僚给独生子女的奖励不过是区区百十元,根本无法抵御国人“多子多孙生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同样自己这微少的补助也无法保障那些孩子多的家庭的生计,他们要是养活不了,他们就不会响应国策去多生孩子。
吕布心里细细盘算了一下,便道:“这样吧,前两个孩子要自己养,第三个孩子,官府一个月补助三斗粮食;第四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四斗粮食;第五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五斗粮食;如此类推,多生一个孩子就多些补助,不过,这些补助只发到孩子十五岁。”
书中暗表,按东汉制度,十斗为一石,一石黄米约等于后世三十斤粮食,一斗米约等于后世的三斤。
说得这里,吕布望着脸上露出得意笑容的李植,泼了他一头凉水:“这些补助只限于平民百姓,因为你们世家大族都家大业大,多生养一些孩子,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反而能把你们的家族兴旺发达起来,朝廷财政本就紧张,你们就为国分忧,就不要再稀罕这么一点儿补助粮食了吧。”
吕布的话掷地有声,那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们已无话可说,李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乖乖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