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论功行赏,奖赏战功人员。
9月初旬,大海人皇子由不破宫启程,经由桑名、铃鹿、阿闭、名张,12日,抵达大和,9月15日,移居冈本宫。
此后大海人皇子于飞鸟净御原宫即位,称天武天皇。
天武天皇登基之后,也有过一番作为,首先便是改革官僚机构,畿内出身者供职宫中者首先作大舍人,之后再根据其才能酌情授与官职,同时这个大舍人的资格不仅属于官吏,也向庶民开放。
天武天皇一直实行皇族专权的皇亲政治,没有置大臣之职。与此相对的,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设立太政官和大弁官并立,授与上层官僚贵族无实权的“纳言”一职,天皇的命令主要通过大弁官向地方传达。
还有,天武天皇统治期间,彻底的实行皇亲政治,天武天皇即位伊始,集众书生于川原寺,修纂经文,于次年任命大来皇女为伊势斋王,恢复斋王制。从天武朝开始有新尝祭和大尝祭的区别,这些都保持到了现在。同时营造高市大寺,建造药师寺,以承父亲舒明天皇之遗愿。
除了修建飞鸟净御原宫之外,天武天皇在难波也建造了宫殿。这个难波的宫殿是仿效大唐等国的复都制所建的陪都。藤原京的建造也是开始于天武天皇时代。
天武天皇四年,天武天皇宣布废除氏上民部、家部之制。凡亲王以下诸臣、寺社所有“山泽岛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部曲为“自由之民”。废除部曲制,旨在切断民部、家部对氏上的从属关系,转而使之加强与皇室的联系,这是削弱贵族势力,提高皇权的重要步骤之一。
同年,天武天皇还颁布了肉食禁止令,从每年农历的5月3日开始到10月27日之间保护幼鱼、禁止食用五畜之肉。之后的日本除了爱吃鱼肉和海产品之外渐渐养成了不吃畜、禽肉的习惯,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有所改变。
同年10月,天武天皇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大臣拥有兵备。
在原本的历史上,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之后,当即派遣使者来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罗派遣遣新罗使,与新罗保持外交联系,因此与当时同新罗对立的大唐断绝外交关系。同年,天武天皇规定畿外的人也可以入京作官,首先作为兵卫负责宫城的警护。
天武天皇七年,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和官位升进相关的考选法。同年,天武天皇整顿食封,凡诸王、诸臣食封,“除以西国,相易给以东”,通过移封削弱贵族在地方的势力。
天武天皇八年,巡幸吉野时,为避免发生皇位继承之争,即曾召草壁皇子、大津皇子、高市皇子、川岛皇子、忍壁皇子等皇子,对天地神祇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悖忤,和衷共济,千载安宁。
天武天皇九年,天武天皇规定贵族享有食封“先后限三十年”。
天武天皇十年,天武天皇于广濑野设行营,亲王以下群卿参加兵备检阅。同年,天武天皇命栗田真人、伊吉博德编纂《飞鸟净御原令》,第二年8月完成,令共二十二卷,律未完成。
此外,在孝德朝、天智朝开创的律令体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长期未能实行,至天武朝始逐渐在全国推行。天武朝也并非依靠专制皇权推行律令体制,主要是由于地方豪族势力日趋衰落,加之,律令制本身并不完全否定豪族对其属民的支配权。实际上,国家只是从制度上使部民、家部变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对其属民的一定隶属关系而实现其统治的。由于豪族的阶级分化,致使其统治区域内的实权逐渐转入中小贵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权力介入。由于实行五十户一里制,当地贵族原有的传统利益仍可维持原状不变,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特性。
天武天皇十二年,天武天皇下令位阶区别的颜色显示由原来的冠的颜色改为朝服颜色。同年,天武天皇取消食封制,见亲王以下诸臣,其食封悉“更返于公”,从而,彻底消除了旧贵族的世袭经济特权。同年,草壁皇子开始辅政,参与编纂律令,并令舍人稗田阿礼等整理《帝纪》、《旧辞》,“消伪定实”,编撰国史,以奠定“邦家之经纬,王化之鸿基”。同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师,实行僧纲制度,加强了对僧尼的统一管理。日本最古老的货币“富本钱”也是在这一年开始发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