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睿道:“府兵制度放在现在是好的,但是将来却未必,而且还将成为一大隐患。如今国泰民安,天下兵戈禁止,然我大唐幅员广大,其外,西突厥,高昌,吐蕃,契丹,高丽都可称之为隐患,一旦边疆战事频繁,我朝防御线延长,到时定然兵役繁重,原来防戍有一定的番休期限,到那时恐怕就会被强留以至久戍不归,最终导致的定然是人民避役,兵士逃亡。我朝征召府兵,原则本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多丁后少丁。府兵虽然包括豪门大族子弟和一般富户,但仍以平民农民为主体,百姓尽皆从征,家中土地无人照料,父母妻子无人奉养,到时所导致的必定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致使如今我朝奉行的均田制破坏,府兵征点制失去了赖以实行的经济条件,必然导致府兵逃散的情况日渐增多,以致番上卫士缺员,征防更难调发,到时该如何料理,朝廷为了防卫边患,军政大权必然会从中央朝廷,逐渐的转移到边疆藩镇手中,到那时会发生什么,臣不敢言!”
杜睿的一番话,将太宗说得冷汗淋漓,此前杜睿也曾就府兵制度和太宗说起过,但当时太宗并未上心,此时杜睿细细的剖析了一番之后,太宗才意识到了危机,不免大惊失色,道:“似如此,刘汉之事不远矣!”
李承乾也是一般表情,心中细细的盘算起了,解决的办法,但是却不得要领,他和杜睿毕竟差着千年的见识,心中总觉得府兵制是好的,何曾想到府兵制居然隐藏着这么大隐患,一个足矣动摇大唐江山的隐患。
这时太宗问道:“杜睿!你既然已经察觉到了府兵制有所不妥,可有解决之道,你这奏本之中言语不详,如今可畅所欲言。”
杜睿见太宗皇帝到如今总算是听进去了,也是长出了一口气,历朝历代的改革,变法,全都离不开当权者的支持,若是太宗能站到他这一边,杜睿虽然不敢保证能让大唐江山千秋万代,但也总不至于四百年而亡。
第一百三十四章 陈三事(二)
杜睿并没急着对太宗做出回答,而是就他上书所言三事,条条加以批驳,府兵制度的隐患,太宗已经有所感触,毕竟当初大唐定鼎天下的过程当中,太宗曾作为天策上将军,征讨四方,对兵事的了解要比李承乾强的太多。
紧接着,杜睿又说起了他所陈三事的第二件一一均田制度。
均田制度起源于北魏太和九年,北魏孝武帝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先立户籍确定人数,之后按照人数授于田地,将全国田亩分为露田和桑田。
露田,即口分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年满66岁或身死后须将田归还官府。露田只能种植谷物和桑麻,不许栽种树木,并不许买卖。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桑田,即永业田,男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官府,也可以买卖。
这一制度经历了北魏,北周,隋朝,一直延续到了大唐年间,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均田制度还是好的,有可取之处,在经历了战乱之后,中原大地,地广人稀,土地荒芜,民生凋敝,均田制度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那些豪门大族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巩固了朝廷的统治。
但就像府兵制度一样,均田制度如果一直这样发展下去的话,也容易走向一个极端,最终,变得腐朽,进而破坏大唐的根基。
均田制虽然包括私有土地,但能用来授受的土地只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因而均田农民受田,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入官,但实际上能还官的很少。
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还授的土地就越来越少。
均田令虽然限制土地买卖、占田过限,但均田农民土地不足,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