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茶商不服,又扬言说去益州监察司举报。
这激恼了卢家的人,正好周姓茶商包了一艘小船,运茶出峡,船至泸州境内,被卢家人盯上,用船尾随而上,将船上周家商人与船夫以及伙计五人杀害,仅有一名水手见势不妙,跳下中江。这一段江流很急,卢家人找了许久未找到,以为这个水手淹死了,没有在意,然后将船凿沉,伪造船触礁出事的模样,随后离开。
然而水手其实没有溺死,而是机灵的从水里潜行到岸边杂草丛中躲了起来,侥幸躲过这场杀劫。
上了岸后,仔细找人打听了原委,不敢返回资州,卢家财大势大,不是他能招惹起的,于是一路秘密地逃到益州,找到了监察司的官员,将此案举报。
五条人命案,还牵扯到一名京官,一名知州,事情大条了,监察司派衙差将这个水手押向京城,将此案又反馈给朝廷,赵顼看到奏报后,十分恼火,将卢道言喊来责问。卢道言眼中茫然,自家是有茶叶生意,不但有茶叶生意,还有其他的生意,两千多亩耕地,但自己从没有过问的,不知道什么情况。
案子不难查,周姓小茶商是贪图举报的奖励钱,可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人证,派一名官员下去问一问,真相便能揭开。至少现在宋朝还比较开明,虽有种种不好现象,但比后世要强。杀人买凶的,基本是判决死刑了,谁也不敢包庇。卢道言也肯定是罢官了,还有资州知州若真接到案子没有公断,多半也会被罢官。
但不仅是这个。
郑朗原来准备从三司里撤出来的,得知此案后,又将一些账目进行了核算,于都堂会上将它抛了出来。俺改革到此结束了,可不代表着我马上会全部的苟和!
赵顼打开一看,乃是商税的前四月账目,他茫然地问道:“郑公,这是何意?”
还未到一年呢。
“陛下,请看。”郑朗又递过另外一份账目。是去年前四月账目,两相比较,整相差了近一百万缗钱的收益。这才是四个月时间,一年下来,相差会更多。
两份账目传递下去,郑朗问道:“诸位,我还是要这个义呢,还是要这个义呢,或者说这个天下是陛下与天下百姓的天下,还是卢家等少数人的天下,百姓是奴婢,陛下是傀儡呢?”
第八百六十四章 第三者(下)
案子肯定很大了,但不能看表面现象。
第一它起源于资州,发生在泸州,也就是后世的内江到宜宾一线,站在后人的角度,这一地区文明应当算是很发达的。但现在不是后世,而是在宋代,这里蛮汉杂居,管辖区也属于梓州路,郑朗所说的夔峡四路,其实是三路,成都府路不算,尽管成都西侧也有大量羁縻地带,不过情况是比较好的。四路而是指其他三路,利州路算一半,梓州路算一大半,夔州路是全部。资州就属于梓州路,即便后世还能看到许多少数民族居住在这一地区。因此朝廷管理力度不是很严格,时常发生凶杀事件。
也就是说若它发生在中原或者东南,这件案子有可能登天了,但发生在梓州路地区,所有官员心中标尺要求会自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