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朗担心的是后面一法,市易法!

其实也执行了,乃是在渭州执行的,当时郑重地与赵祯一再申明,只能在渭州特殊的情况下执行,就是渭州也不能长久执行,不然就会产生不好的后果。

何谓市易法,史上执行时有很多措施,实际简单一点说,就是国家开办的一个超级大买办公司,史上资本有多少,前后投入达到一千两百多万缗钱,唐朝的半年国家总收入,契丹的两年多国家总收入,西夏还不知多少年国家总收入,做为资本,涉及到各个商品领域,国家一插手就是垄断的,后世也许地球人都知道一但垄断,意味着就是暴利,但是否赚了钱?

赚了,十五年利息九百万,失陷七八百一十万缗,实得一百二十万缗,一年不足十万贯,那么大规模,不知道得罪了多少权贵,动用了多少官吏,一年所得还不如一家樊楼所得!

王安石将奏折传递下去,问:“郑公,难道它不对吗?”

郑朗道:“不急,我先说条例司。祖宗法制,政军财分治,以免产生权相,但因此分治,有诸多不便,以至富弼曾一度在庆历战争时要求两府联手。若有明君,宰相又能力,例如仁宗,宰相又是吕夷简与庞籍,相权集中,政令会更加通畅。但若是唐明皇晚年,李林甫之流呢?”

这个很关健。

王安石就曾在韩琦基础上,进一步将相权集中,改革容易了,司马光上台,相权集中,废法也容易了,然后一批批来,再改再废再改,直到蔡京,一切结束,一起逃到西湖边直把杭州作汴州。

赵顼眼中也闪过一丝警觉。

他与高滔滔对郑朗最欣赏的地方,不仅是理财本领,还有不贪权,主动分权。皇权可以让出一部分,但相权也必须让,否则皇室地位就会很危险。

郑朗又说道:“我朝制度与唐朝不一样,立国时久,已自成系统。介甫,你用心是好的,让两府兼管着财权,以利于第一时间调动。但因为这一撬动,会带动一系列制度的倒塌。先说两府,你提议让东西两府参与,西府仅有军事权,与民权无关,与财权无关。西府插足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早迟这个财权必集于东府。东府就这么几个相公,不可能让宰执一一参与,按照制度只能归于司农寺,司农寺与三司峙立,结果无用置疑,因为身后是东府,三司迟早被架空,失去存在意义。既然没有作用了,国家不可能留下一个雍肿的庞大机构存在,早晚裁去。一旦三司裁去,东府又有诸多不便,朝廷只能恢复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重新恢复户部职权。”

曾公亮等人额首,这不是假若,细细推理,是谓必然。

“唐朝户部职能没有问题,在我朝就会出现许多弊病,如自国初就存在的内库机制,还有朝廷的一系列钱物系统,御前钱物,诸局所钱物,取索支用,各不相照,原先三司的存在是形成一些掣肘与浪费,冗慢政事处理能力,可因为有三司这个独立机构的存在,能兼顾四方。放在户部,我朝已权空的户部能行吗?户部不能制,利权一分,用财必无节制。难道再来一个制度重组,彻底地恢复到唐朝时那种机制,包括内藏库也撤消了?陛下,你让不让内藏库撤消?”

“哈哈!”赵顼不知怎么回答,只能干笑两声。

这个问题是几乎大多数史学家忽略的严重问题,事实它确实就存在了,其他变法或者有好有坏,但在这个条例司上,王安石变革带来了一系列恶性循环。

“实际前年改制,强化各司各部职责所在,就是针对冗政而去,提高处理政务的效率,让政令畅通,对祖宗家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三司是有一些弊端,条例司也有它的有益一面,但不能牵连到两府,必须保持三司的独立理财机制。若嫌冗政与浪费,可以将三司勾院(掌三部金谷百物出纳账籍)、都磨勘司(验勾三部出入)、都主辖支收司(掌已支未除物官物,籍报有司对除)、拘收司(支收财利未结,籍其名件督之)、都凭由司(覆视部支官物无虚谬)、开拆司(富敕诸州申牒,以放勾凿催驱受事)、发放司、勾凿司(勾校三部账薄)、催驱司、受事司、衙司、三司推勘、勾当诸司集为一部,再次进行整合,以便最大限度铲除三司内部滞政,财政不明现象。但它只能在三司内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