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想到两个字:配给!

这是宋朝古怪专营体制造成的思想观念。

比如茶,先是国家专卖,分了荆南府、汉阳军、无为军、蕲口、真州、海州六榷货务专售,给园户本钱,成熟时售给朝廷,再从六榷货务售向全国。杭州的散茶,朝廷每斤平均给十三文,售价却是三十文,福建建州茶在宋朝是谓翘楚,也贵,头金一百三十五文,售价却是五百文。中间还有一些运费与损耗,可差价也是惊人的。

但什么事到官府手中不正常了,下面官吏为了政绩,拼命逼园户采茶,连秋老黄叶也采了过来。卖不掉,于是强搭,塞给商户。这些商户能得罪么?不仅是商户,有少数就是各大豪门为商为贾。如能得罪,史上王安石的市易法都不会引发争议。一逼,不得不改。输钱给京城,京师给券,以券到茶园里自己买茶去。后来用兵西北,转粟米不便,于是让商人自己运粟米过去,西北计粟米给交引。

方法似乎很好,可时间一久,又变了味,西北军方也要贪也要墨,防务虚抬,本来需一石米的,虚抬成十石,交引与茶量大相径庭。再改,林特等人改成交引法七条,越改越繁琐,只要一繁琐总没有好事发生。因此郑朗说简而无傲。

但当时得到好处,未改前收益七十三万贯钱,改后是七百万贯。根据油锅理论,菜油下锅后受热损耗一部分,锅碗碟盆上又损耗一部分,甚至抹布也要沾一部分的油腥气,吃剩下的菜浪费一部分,真正的菜油进入人们胃中只有一半。朝廷收益也是如此,能得七百万贯,下面层层贪墨,实得最少在一千万贯以上。奇迹啊!

这种交引法不但没有控制交引的泛滥,却使它变得更多,谋利越来越少,最后只有二十三万贯,茶却越贵。利呢?利润却渐渐为少数几个大茶商掌控,比如陈氏的父亲,陈茶商。

不符合国家的利益,再改,天圣元年,换成通商法六条,主题思想就是朝廷不给园户本金,允许商人与园户自己交易,朝廷专收商税。可新法一出,朝野上下全部反对,原因这样一来,所有商人都有平等机会经营茶叶生意,以前豪强的垄断地位荡然无存。特别是赵祯的老师孙奭带头反对。

天圣三年在孙奭带领下,实行三说法,结果所有弊端一一重现,仅景祐二年前五年,河北十六州军虚费就达到五百六十八万贯。赵祯于今年只好再次让李咨用贴射法代替三说法,然而李咨在天圣初年吃够了苦头,未改之前上书道,恐豪商不便,依托权贵,以动朝廷,陛下须下诏戒敕。

你让我变可以,但丑话讲在前面,有什么不好的后果,陛下,你得替我担待着。这一改坚持了几年,最后在豪强磨牙中,又恢复三说法。

不但茶,盐、酒、矾、香等专营买卖中,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弊端。

郑朗曾经刻意拿出来举例,与几个学生做过分析。而且也要考虑了,他很想去杭州的,一旦去了,茶有之,盐有之,酒有之,矾有之,香有之!

看着碧绿荷叶上的雪白糖粒,一个个眼中闪着贪婪的神色,脑海里想着主意。

说它是朝廷专营的,可有六成是私人股份。这已经不再是秘密。

说它是私人的,可背后还有四成是朝廷的股份。

首先这种体制就不对,算什么啊。

利用朝廷势力压迫私人,恐怕不易,毕竟朝廷还有四成收益,并且郑朗连朝廷中几位宰相都敢对抗的。或者贿赂,又有私人的股份,事关己利,谁会默认一些小小的贿赂,将自己利益放出去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