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邈嚯一声,纵马冲去。
疾风刮过长街。
石狐子一眨眼,但闻西戎铃铛响,范忱也如一道黑色闪电从他面前窜没了影。
“且让尔等五十步!”
在将军府武场里,石狐子初次遇见了虽不是冶署工师,却和他一样懂剑的人。
公孙邈自幼习武,极其擅长于击打破绽,动作技巧性极强,他手里有一把名孝天的三尺长剑,用久了,他便知道剑身何处刚硬,何处柔韧,常交替变化使用。
石狐子只是众多陪练之一。
他还没有自己的剑。
石狐子拿的是公孙予借他的剑,每次不一样,也正因如此,他才发现公孙邈其实对府中任何一把剑都了如指掌,甚至击打何处易使剑身震动也一清二楚。
再说范忱。
范忱喜好重剑,他的速度和力量让石狐子可望不可及,剑在他的手中不是剑,而是长在身体上的一根骨头,其重量永远不会是累赘,而是恰如其分集中在锋刃。
一击而能致命。
一开始,石狐子不是二人对手,每次都鼻青脸肿回去,可他不服,屡败屡战。
他从来不怕挑战身份高的同龄人,因为经验告诉他,这些人也是血肉之躯。
而十七岁的少年就是这样,只有先能做对手,才能成为朋友,石狐子不怕被打,打不服,也就从众多陪练中脱颖而出,练出了秦地那半野架式的格斗。
他身手敏捷反应快,还会讲故事,他把关于铸剑的工艺说得神乎其神,终于说动公孙邈和范忱,让他们一起去西城头看山看水铜铁,吹了回冷风。
一吹,二人傻了,觉得石狐子是个好兄弟,紧接着念念不忘,真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