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喷完现任不够,顺带喷上一任史官,三十三年前的夏氏一族,定然是里通外敌,或者其他重大犯罪,不然怎会举族暴毙时,小铺大门被砰地一脚踢开。
光影明灭间,青年衣上祥云纹路晃着流光,那张执笔的温厚手掌按着他的脑袋,就是砰地砸在柜台上,耳边是流莺尖叫,血液汨汨红了视野,流莺那双往日他爱不释手的白嫩双腿抖得如同狂风暴雨中的花蕊,可老板已经没心思去起旖旎心思了,因为那纪滦阳砸了他的脑袋还不够,竟然生生用笔管戳穿了他的手掌。
外边小雨雾蒙蒙的,头顶上,青年的声线仍旧是漫不经心的:“听说,你用我的名头卖假笔?”
然而,老板却能感觉到,对方打量他的目光充斥着冰冷与看地面虫子的漠然。
如果有必要,纪滦阳不介意杀了他!
回忆骤然断掉,可那股森寒的杀意被想起来后,徘徊在胸口久久不散,骇得老板腿脚发软,牙齿格格响。
他一开始竟还以为是他的高谈阔论哪里戳到纪滦阳的死穴了,等听到他的话时,惊惧之中,又带着一股荒谬。
就为了这?
就为了一点名声,就想要弄死他?
疯子!这是个纯粹的疯子!
老板不敢招惹疯子,默默将当时的“招牌”下架,手掌上的伤口被人发现时,也只推脱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
而这次再借林稚水的名头,他是不怕的。
他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纪滦阳学试前也正好来过他家买笔,当时听到他搞的噱头也没什么反应,可见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子。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