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3章 摸着石头过河

问题的核心,主要在于当地民众的生活习惯。

有人提出过,将当地人直接纳入农籍,并按照汉律承担税、赋,以及兵役、劳役;

但当地民众独特的生活方式,却又让朝堂根本无法下定决心,向这些新汉民收取农税。

——因为绝大多数朝鲜土着的生活方式,就是在春、夏两季捕鱼,再偶尔上山打猎,然后借着秋天,将猎物都制成肉干!

向这样的群体收取农税?

怎么收?

三十税一?

每抓到三十条鱼,就把其中一条当农税交上来?

还有口赋,又怎么办?

每人每年四十钱?

还是按照鱼的市场价,再收几条鱼上来?

再有,就是中原百姓承担的兵役、劳役,对于这些以渔猎为生活方式的群体,也同样难度重重。

原因无他:兵役、劳役的执行,是以农民时时刻刻守着农田,根本不出远门作为基础。

但以渔猎为生的朝鲜民众,几乎每年春天,都会以家庭乃至宗族、部落为单位,离开自己的住所,各自前往河流各处捕渔;

一直到夏季中旬,这些人才会结束捕捞工作,并开始四散游猎,争取获得更多肉食。

在此期间,部落里的男人外出捕猎,妇孺老幼则负责处理猎物,制成可以保存更久的鱼干、肉干。

等到了秋天,这些人才会零零散散的回到,窝在自己的山洞或树洞里,静静等候冬天的到来。

这就使得汉家在中原施行的兵役、劳役制度,根本没办法照搬到这些朝鲜土着的身上。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某年夏天,安东郡想修条路,就派官吏去征劳役,结果发现方圆几百里的朝鲜人,都不知道跑哪里捞鱼去了!

又或者某年秋天,安东郡决定组织冬训,让年轻人按照中原的惯例参加军事训练,结果腿都快跑断了,都没找到这些人居住的洞······

说白了,长安朝堂头疼的点,就是朝鲜当地的土着民,具有极高的流动性;

外出渔猎且先不说,就连居所,都和匈奴人一样,走到哪是哪。

原本住了几年的树洞,什么时候看着不顺眼了,说丢就丢;

又或者某一年,外出渔猎回来的完了,也很可能就地找个差不多的地方,凑合着就猫冬了。

而且不同于中原,某个农民不见了,官府还能找街坊邻里打听——朝鲜土着民,都是以部落为单位居住,只要丢,那都是‘呈建制’的整个部落一起丢!

官吏想找,都根本没法找人打听!

独特的生活方式,自然是让长安朝堂绞尽脑汁,都没能找到解决方法。

作为权宜之计的‘民籍’,自也从那场东征卫满朝鲜的战役之后,一直留存到了现在。

而此刻,当地土着民的安置问题,也随着屯耕团‘没法娶妻’的问题,而在此摆上台面。

这一次,朝堂就算是想拖,都已有些拖不下去了······

“嗯······”

“朕以为,或可行‘嫁女与屯耕团卒,阖家入安东郡农籍’之令,试行于平壤都尉屯耕甲团。”

“待明后岁,以此策之效,再商废止或沿行事。”

听闻刘盈此言,王陵、阳城延二人再三思虑,也终是拱手领命。

民族融合,或许会引发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如失去婚娶权力的朝鲜男性土着民,可能会南下前往马韩、辰韩等外藩属国,让安东郡失去一部分壮劳力。

但眼下,长安朝堂,却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毕竟这些壮劳力,安东郡就算不失去,也至今都还不知道该怎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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