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有不甘,红发男和莫西干还是被带上了警车。

这里是上城区,地狱厨房的规矩在这儿可不管用。

金发男孩和其他围观者一样,穿过人群,从记者的背后离开前还垫着脚尖站了一会儿,然后他便背着包大步离开了。

当彼得换上衣服冲出巷口时,已经找不到对方的踪迹了。

——彼得·帕克aka蜘蛛侠,为了阻止就在自己眼前发生的闹剧,就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换上制服,从普通的中学生变身成了能抬起皮卡的蜘蛛侠。

然后就眼睁睁看着自己刚救的人捡走了书包。

如果不是他去得及时,外套和裤子很可能也会被捡走。

他懊恼地敲了敲额头:“我当时应该拦住他的……”

可是,他当时是蜘蛛侠,而不是书包的主人,他哪有那个立场?

何况……男孩衣着破旧,从皮肤和发质状态都看得出来很可能是个无人看顾的流浪儿,如果不是书包里有第二天要交的作业和他才写了一半的论文,彼得未必会去找对方。

他心中挣扎半晌,又回过头去,捏着鼻子开始翻垃圾桶。

“……说不定他后来把包里的书都丢了,只拿走了包?毕竟那些书不值钱。”

可他什么都没找到,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好几回,是同学们在找他。

“去和他们会和,还是说,去找那个男孩?”

这个大男孩犹豫了一下,他优秀的动态视力能看见对方压在书包下颤抖着的手,麻木的眸子中隐藏着的惊恐情绪,以及明显需要帮助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