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她这样的家庭,读书的决定就是要经过深思熟虑的。
陈柳絮笑道:“当然可以啊,这是好事啊。”
“现在识字那么重要,你要是不想虎子以后也辛辛苦苦在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现在当然应该打算。”
“识字是最好的选择了,就算不能科举,也可以当个账房先生,抄抄书,就能养活自己,至少不必风吹日晒。”
读书人地位高,假如有能力送去念书,为什么不去呢。
陈柳絮又道:“不过,你也得问问虎子的意见,我只能提出点建议,最后做决定的是你自己。”张春华得到肯定后,心里的决定就没有动摇了,她再怎么累,也要为儿子谋前程。
何况,她还想着,假如儿子去念书了,说不定还能回来教她识字。
张春华看着陈柳絮现在能经营一家酒楼,能够独当一面,能够自信地谈笑,心里是羡慕的,她也想能够进步,能认识一点字,对她来说就是荣幸了。
考虑好之后,张春华就去打听哪个先生最好了,镇上有三个秀才,一个举人办的私塾,举人张春华不敢想,她最后选择的是住在镇东边的一个秀才,了解清楚先生的人品后,就买了猪肉,拿上银子,领着孩子上门去拜师了。
陈柳絮买好了糖块,正打算去买两双鞋时,突然停住了脚步,就见对面绣庄的拐角,站着一个认识的人。
光凭那衣着打扮,只是看着眼熟,但就当那女子转过头来,那熟悉的侧脸,直接就认出来了,是柳玉。
可柳玉对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是谁?他们在说些什么?
柳玉捏着衣角,嫣红着脸低头,清丽的脸上添了点明艳的颜色,似乎是觉得羞涩,正微垂着脑袋抿唇微笑。
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锦衣公子,眼里闪过一道暗光,“姑娘,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他能看出柳玉的妇人发髻,却直接忽视掉,开口就喊姑娘,这小妇人长得漂亮,跟他的那些小妾相比,都还要好看,让他当时一见就心动了,虽说是个嫁了人的,但那张脸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