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纳提出来,说朝廷可以趁着收复平阳,擒获诸刘的机会,遣使前往河北去招降石勒。
群臣闻言,不禁面面相觑,都觉得祖士言这所谓第二件大事,完全是异想天开嘛,难道他吃错什么药了不成么?祖逖脸上首先挂不大住——虽非同母,那终究是他哥啊——于是抢先问道:“尚书此言差矣,石勒亦罪在不赦,岂可招安哪?”
祖纳微微而笑,一字一顿地解释说:“石勒故害诸王、公卿,然本附逆,且未弑天子……”司马炽终究是刘曜逮的,刘聪杀的,就理论上来说,石勒比他们的罪要轻一等——“今天下丧乱已久,百姓哀号于野,兵士辗转于道,城邑丘墟,仓廪成空而鼠雀死,田土荒芜,野草滋蔓而狐兔喜……斯是中国欤?一如蛮疆也!
“倘若朝廷颁赦,而石勒肯拱手而降,幡然改悔,复从王化,则战乱可息,国家可安,民得逃死,士得释兵,‘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岂非善之上善么?”
他这话说得倒也并非无理,而且列席多为文臣,那谁乐意打仗啊?倘若真能就此平息战乱,铸剑为犁,共享太平,自然是好,但问题是——
祖约乃插嘴道:“虽刘氏殄灭,朝廷颁诏,然石勒坐拥三州,雄兵十万,野心素炽,又岂肯来朝啊?即便其暂藏祸心,愿受招抚,亦不过虚与委蛇,以防王师征伐,而欲将战和两策操之己手而已。则彼仍为国家之大患,战乱岂可止息哪?”
祖纳不但没有反驳祖约,反倒点一点头,说:“士少所言,我亦知之。然若石勒伪降,以谋积聚,难道朝廷便无须积聚么?彼虽三州,而我十分天下已复其六,假以时日,国家益强,而羯贼益弱,又何所惧哉?
“即便石勒不降,且将趁机僭位,朝廷也不防试招抚之。须知平阳既复,胡寇殄灭,则襄国群丑,闻讯岂不觳觫?一旦朝廷微露宽赦之意,则必有惊惧惭愧,肯归王化者矣。”
——石勒不肯就抚又如何?要知道他手底下良莠不齐,多数不是原从班底,则未必人人都肯横下一条心来,跟朝廷作对到底啊。只要咱们露出招安的意思来,必定就会有人动摇,摇摆,甚至于倒戈来降,由此也可削弱石勒之势。
梁芬首先明白了祖约的用意,不禁点头:“尚书所言,确有其理。则朝廷往抚石勒,即彼不应,亦不为朝廷之耻,何乐而不为呢?”
也不清楚司马邺究竟有没有真明白祖纳之言,既见梁芬首肯,继而荀组、祖逖等也纷纷表示可以考虑此议,他便顺水推舟地说:“既如此,如何招抚,遣何人往抚,尚书商议吧。”随即又问祖纳:“卿言第三件大事,又是何事哪?”
祖纳捧着笏板奏道:“既复平阳,复擒诸刘,裴大司马之功莫大,则当如何酬赏,陛下不可不细忖啊。”
群臣闻言,尽皆面面相觑,有些人的脸当场就拉下来了,有些人却垂下脑袋,就此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既复平阳,诛逆讨叛,几立灭国之功,则对于裴该的赏赐自不能少,可是,又该赏他些什么呢?论职,裴该为八公之一的大司马,兼任大都督中外军事,行台关中,已至人臣之极,那真是一步都升不上去了呀。
要知道晋武帝建国,设置八公,即周之三公:太宰、太傅、太保,汉魏以来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再加上大司马和大将军。但这八公并不是并肩齐平,一般儿高的,远在曹魏时代,大司马和大将军就位在三司之上。
司马师曾为曹魏的大将军,同时其叔司马孚担任太尉,于是司马师就奏请使大将军位在太尉之下;等到晋朝建立,初沿此制,大将军低于三司,但很快便又调至三司之上;其后琅琊王司马伷任大将军,因为他辈分较低,又次三司,待司马伷薨逝后才恢复旧制。
至于大司马,初任八公,大司马为石苞,位在三司之下;后由太尉、义阳王司马望迁转此职,就又调整了回来,大司马仍旧高于三司。
所以说在这个年代,虽然八公并不足额,但按制度,次序应该是:大司马、大将军、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按人头算,次序则是:大司马裴该、太尉荀组、司徒梁芬、司空刘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