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是恩?是仇?

勒胡马 赤军 2164 字 2022-10-31

裴该劝说道:“据汝所言,拓跋头已陷身于胡,生死尚且不知,汝又向谁人回报?且待知其下落,再……”说到这里,突然间打住,随即双眉一轩,拍案喝道:“汝本我裴氏之奴,此前失散,暂依母家,犹有可说,今既归来,我不释放,又岂有返归之理啊?!”

他所说的乃是当世风俗,甚至于相关律法,就算官司打到郁律面前去,也是裴该有理;再者说了,郁律与裴该,论势力足可相敌,若论身份,裴该恐怕还略高郁律一头——终究他是朝廷执政,郁律则只是附庸之主,仅靠着头上的王冠,是不足以压制裴该的——郁律又怎么可能因为一个自己都不认得的部众,忤逆裴该之意呢?裴熊对此,真正无言以回。

其实他来之前就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了。就其本心而言,拓跋虽是母族,且鲜卑人之重母族更要超过中国人,但裴熊打小就是在段部长大的,对拓跋并无特殊的亲近之意;相比之下,更愿意在裴该侧近听用。然而如此一来,必然有负于拓跋头,裴熊原本还期望,分隔既久,加上裴该如今贵为朝廷重臣,手握雄兵,身份与往日不同,可能就把自己给忘了呢——晋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贵人每多忘事”……那么自己便无须在两者间做艰难选择啦,就当是一名普通的鲜卑使者可也。

当然啦,裴该也有很大可能性认出自己来,对此大约会报以三种不同的态度。一是勃然大怒,甚至于当场将自己斩首——终究自己曾在渭滨射其三箭,以示主仆恩义断绝——既曾受其恩惠,如今为他所杀,也算还报了,无怨无恨,坦然受之可也。

裴该的第二种态度,则是在认出自己之后,仍然允许自己完成使命,然后纵返拓跋鲜卑去,如此也省得再伤脑筋。

那么裴该会不会不记旧恨,仍愿收录自己呢?这种可能性自然也是存在的,且在裴熊想来,以裴先生往日的性情来看,多半会这样做,那自己就比较烦难了,是留,是走,不便抉择。只是时移事易,裴先生原本身边就自己等数名奴仆,即便明知道是探子,也必须捏着鼻子倚重一二;如今他麾下强兵数万,仆佣也当成群,那还会瞧得上自己吗?

——裴熊就没考虑到,这世间如他这般力大的奴仆,实在凤毛麟角,不好找啊……

谁料想裴该直接就说了:“汝本我裴氏之奴,此前失散,暂依母家,犹有可说,今既归来,我不释放,又岂有返归之理啊?!”你不是自由之身,何去何从,哪儿能由你说了算?晋人是这种规矩,鲜卑只有更甚,把奴仆等若物品、财产,生杀由心,财产自己怎么可能有啥主动权了?

裴熊无言以对,只得俯首听命。

其实对裴该而言,他是真没有恨过裴熊。本来对方就是奉了石勒之命来监护自己的,自己小瞧了他,导致在渭滨遇险,彼时各为其主,何言怨恨?况且裴熊当日在渭滨岸上,完全有机会一箭把自己给射个透心凉的,即便一箭不成,三箭又如何?三箭不中,他箭袋里起码还有六七支箭呢吧!

倘若裴熊真欲留难,自己又岂能顺利脱身,更焉有今日啊?尤其裴熊第三箭是朝天射的,裴该心里明镜似的,此乃有意纵放。故此裴熊对自己实有恩惠,有恩不报,岂是君子?

从前不知道你在哪儿,故此无可答报。裴该甚至考虑过,倘若裴熊仍在羯军之中,则将来战阵相见,侥幸俘获,我都必然饶他一命,更何况他已然去投了拓跋呢。兼之人才难得,这能够把甄随一招抛掷出去的勇士,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若得拓跋重用还则罢了,既然郁律当面不识,等若凡俗,我又岂能不留将下来,以为己用?

故此当即吩咐陶德,说你带裴熊下去,重新梳洗一番——把他那身皮衣脱下来,换穿中国装束,再散了辫子,改为束发。从此他就是我贴身护卫了。

陶德自然懵懂,却也不敢细问,只得领裴熊前往后帐,裴该这才召唤甄随、王泽等人进来。甄随一进帐就左右寻摸——那鲜卑人哪儿去啦?拱手询问裴该:“不知大都督如何处置那鲜卑人,可杀却了么?倒也有些可惜……”

裴该简单明了地回答道:“彼虽为鲜卑,却也是我家逃奴,今既得归,自然留下,安能杀却?”

当时律法,奴仆逃亡,逮回来是要处死的,但按照后世的说法,这属于“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倘若事主不究,则自可宽赦。就好比我丢了一样东西,被公安机关找回来了,则这东西是弃、是留,要不要提出一笔奖金来酬劳寻获人,权力在我,公、检、法没有强制执行某种判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