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你一拳我一拳的打了起来。他们两个清楚为什么,可外人看得莫名其妙。

克利切在不远处抱着他女主人的画像碎碎念叨着叛徒大少爷和他的狼人朋友打起来啦,但不知道血与怒火能不能洗刷净我女主人的痛苦巴拉巴拉。

可血与怒火未必能洗刷净痛苦,但愤怒会燃烧过那些空白岁月的荒原。像野火,像烈焰,把那些被压抑住的愤懑不甘都席卷起来。为什么有的人打十个都小菜一碟,现在打个架还要眼睛通红呢?那些被席卷而过所以内心的动荡起伏,你看,它们像不像莱姆斯刚刚拉开窗帘时那些翩翩起舞的尘埃?

尘埃飘啊飘,俩人打啊打。

没有魔杖,只有拳头,越打就越回到那个更幼稚的时候。

又过了一会,俩人不打了,各自躺在地上喘着粗气,鼻血涂了一脸,脸上都是肿眼泡。

最后还是莱姆斯先爬了起来,他走过去,伸出手。小天狼星瞥他一眼,扯着他站了起来。

莱姆斯坐在沙发上揉着腰,小天狼星开了两瓶酒,他递过去一瓶,莱姆斯倒是不拒绝。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大中午,失意的成年人们开始喝酒。

“你真是个混蛋。”

“彼此彼此。”

为什么要打架,为什么要愤怒。成年人解决成年人的事情要用成年人的方法,可成年人解决幼稚少年的事情,最好用的还是拳头。

“你干嘛不让我总想着詹姆。”他问。

所以他回答:“我干嘛要看着你强颜欢笑。”

好吧好吧,也许是因为你是我该死的朋友。

小天狼星想着,喝下一大口烈酒。

可是真遗憾,直到今天我才真的“意识到”你是我的朋友。

所以他们两个碰了碰酒瓶,成年人的寂寞叮当作响。

“其实当年那件事……是我做的不对。”

“是啊,我也觉得你不对。”

“可是你没说。”

“……那你希望我怎么说?”他反问,抬起眼睛看着自己的老友。

“要是我说了,那我们就再也做不成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