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的腰间别着枪,跨着摩托,马甲外套没扣上,手臂上露出的肌肉一看就不好惹——那些敏锐的家伙躲避着她,是因为她的目光。
她目光所至之处,所见之人皆如被野狼盯住的群羊。
薇薇下了车,把腰间别着的枪举在手中,她注意到有人盯着她的车看,如果这是一辆普通的摩托,大约等她回到这,连把手带轮子都会一起被卸掉吧?
“嗨,”离她最近的是混在一起赌骰子的三人组,她用枪托敲了敲背对着自己那小子的头,把手机上的照片递给他看,“你见过他吗?”
这个混混愣了下,刚想骂人,一抬头,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
他嘴角抽了抽,颤抖着的目光对准贴到眼前的照片:“鲍勃?你是谁,你是来寻仇的吗?”
如果让乔和戈登来看一眼现在的“贝蒂文警员”,怕是根本吐不出什么“正义”“热血”之类的词汇。
她这行事风格根本不是热血,是让别人放血吧!
“你问太多了,”薇薇瞪了眼这人跑路的两个牌搭子,“你知道我上一个任务升级了什么技能吗?”
【你的刑讯lv1升级为刑讯lv2】
半小时后,薇薇从某个红色外墙小楼的二层窗台翻身进了室内。
这里有个红色的[杀人犯]一动不动,大约是在睡觉。
她必须先搜集信息,也是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放大薇薇的地图,整个地区一模一样的红点[杀人犯]超过三位数,是会让人惊呼“哥谭怎么能够垃圾成这样”的程度。
“所以说,”她小声道,“你要找的是这个金色杀人犯、银色杀人犯……还是普普通通的秃头杀人犯呢?”
薇薇已经摸清楚了,东区的人民晚出早归,夜晚才是他们真正的工作时间,这里是犯罪分子的温床,藏匿着许多逃犯,更不适合在早上出行了。
一楼有几个人在走动,看样子即使是“杀害三位警员、屠杀一家四口、售卖毒品、qj幼女”这种五毒俱全的家伙,也找到了几个能使唤的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