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不免觉得有些麻烦,只是,他的眼底却是发亮的。麻烦的事情才足够有趣,才会叫他觉得越是心潮澎湃。
一旁的诸葛正我看了一眼自己养大的徒弟,在心中叹气。哎呀,年轻人就是热血,像他这个老头子就不行咯,不行咯。
花厅之中,李寻欢在诸葛正我他们走远了以后,才松了一口气。“虽然诸葛先生并无恶意,可是他身上的气势太过于摄人,我还是有些不适应呢。”他看了一眼连城璧,“倒是连兄,并无太多异样。”
连城璧的眼眸半垂着,“自我接手无垢山庄以来,需要面对的人或事太多了,自有应付的法子。更不要说,他的确没有恶意。”少年庄主,不知道多少人都想要踩一脚,或者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上一辈子的他,一开始的确是艰难过的。而这辈子,他倒是处理得游刃有余了。不过是人性而已,想明白了,也就不难处理了。
李寻欢恍然大悟,“的确,我父亲和大哥过身的时候,我也面对了许多。”同情和怜悯都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隐藏在那些友好的面孔之下的恶意,才是最叫人难受的。
那段时光的确是过得很艰难,他撑过来了,连兄也是。
听着他们说话的夏琬琰顿时就心疼坏了,她的手捏着连城璧的袖角,微微仰着头看他。想到以前的连城璧被那些坏人为难,她又如何会不心疼呢?
连城璧本不觉得有什么,只是在见到她为自己难过为自己心疼的时候,由心底生出一种欢愉。他就是喜欢她看着他,全心全意的,只有他。
李寻欢突然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多余,他默默地摇头,悄悄地离开了。这里不适合他了,他还是去找表妹吧。
哼,当谁没有妻子一样。他很快就要和表妹成婚了,也是有妻子的人了!
李寻欢的离去,花厅中的两人根本就无人在意。
夏琬琰的手干脆放弃了袖角,直接握住了连城璧的手。她特意将手指张开,和他十指相扣。“夫君,看,我们的手颜色居然差不离耶。”
以前看的小说里面的那种什么古铜和雪白的对比,在他们两个人身上根本就是不会出现的。夏琬琰就不必说了,她自小金尊玉贵的,各种法子养着,又加上天生丽质,浑身的皮肤都是如雪如玉一般。
而连城璧,他则是单纯天生的,皮肤也是如同羊脂白玉一般,似乎是怎么也晒不黑。
是以,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还真的没有所谓的古铜和雪白的对比。只是一只手是纤纤柔夷,一只手是劲瘦袖长,一看便知是谁的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