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不快,郑杉杉言语不多,却是个极其聪明精明的女人,早就想好了如何撬开郑彬的嘴,怎么问出她想要知道的一切。
摩托车路过一座废弃的砖窑,郑杉杉看似平静地问道:“还记得这里吗?”
砖窑上杂草丛生,近乎半坍塌的状况,郑彬脑海之中嗡了一下,示意郑杉杉停车。
“就是这?”郑彬弯腰抓起一把土,想象着身体柔弱的郑杉杉,肩膀上压着扁担挑土,在砖窑内闷热的环境中切砖坯的情景,心里有点酸。
“嗯!新砖厂换了地方,因为这里的好土挖的差不多了,你看,庄稼地里被挖的好像长了秃疮,真难看。”
郑彬深吸一口气:“去城里取一笔钱,给前街那家送去,希望能减轻他们的丧子之痛,哪怕只能减去不到万分之一。”
“我知道,哥说去城里办点事我就猜到了,上车吧!去晚了银行该关门了,下午就开始放假了呢!”
摩托车继续突突突,郑杉杉压抑着脱口而出的质问冲动,一个多小时后,摩托车开进梅城,二人径直奔向银行。
郑彬取了五十万现金,他的银行卡是张久成给办理的大客户,否则这样大额取款,不预约根本取不到。
把装钱的袋子放进摩托车的后备箱,郑杉杉锁上后说道:“去加油吧!摩托车快没油了。”
郑杉杉选择的加油站的斜对面是一家医院,四层楼高,墙面斑驳,郑杉杉指着一个小面馆:“那里原先是一家血站,私人开的那种,给的价钱不低,我以前经常来。”
郑杉杉正说着,右手五指被郑彬紧紧扣住,十指交叉,郑杉杉感觉到郑彬的手在抖。
“那个时候很傻,为了怕老板认出来,我都要化妆,穿不同的衣服,后来还是被老板看出来,把我轰走了,说我间隔时间太短抽血会死掉,我求了老板好久他才同意。”
“别说了。”郑彬从郑杉杉嘴里听到这些过往,和实地看着再听郑杉杉描述,感受更深,他听不下去了。
郑杉杉很听话的不再提卖血的事情,油箱加满了油就往家赶,选的是另外一条回家的路,紧挨着梅山脚下。
“山里最近很冷清,野兔子,花狸都很少见,偶尔才能看到山鸡的身影,不像以前了,小时候语文课本上说东北那边棒打狍子瓢舀鱼,我们这里以前也这样,哥你还记得吧?”
“那种藤蔓有刺,能把衣服割破,不过藤蔓的根是药材,一筐能卖十块钱呢!就是不好挖,得用手慢慢的刨,伤了根须就不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