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鼎立末期的关中,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却是暗潮浪涌。
魏国世家大族林立,各种军屯、民屯多如牛毛,在乡邑的坞堡里面,什么都没有的屯民、田奴、牧奴,是最被压榨的一群贱民。
他们中的许多人,祖一辈、父一辈都是奴仆,到了他们这一辈,身份还依旧是奴。
生而为人,却只能被他人驱使。
这些人渴望改变贫苦的生活,但面对魏国世家统治一切的强权压制,任何的反抗,最后都是失败,就如黄巾起义一样。
要是刘封没有领着汉军到来,贫苦的关中百姓只能再等上几年。
历史上,蜀汉亡国之后不久,雍凉地区就爆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西北边民大暴乱。
齐万年、郝散、秃发树机能这些边地的胡人英豪揭竿而起,参与其中的乱民,虽然多数是氐羌、鲜卑胡人,但也有相当部分的汉人贫民。
西北边民之乱人数最多时,集结流民俱有二十余万众,攻城掠地,势不可挡,西晋大将胡烈、牵弘、周处等人,在镇压暴乱中俱战死。
一直到司马炎泰始年间,这一场边乱才在文鸯、孟观等人的弹压下平定下来,晋军在立国后不久就弱不禁风,原因之一,就是在大西北损失了太多的将领。
蜀汉国势日上,刘封麾下,良将如云,谋臣也有不少。
定汉中的策略,早在诸葛亮为相时,就有定论,刘封继丞相之位后,又召集幕僚,集思广议,就收拢关中人心,进一步提出了“新约法三章”的口号。
第一章,复十五税一:即土地产量为十份,拥有土地的大族、富农、平民与佃农五五开后,再向汉国交一份的税。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税率为十分之一。
第二章,杀人者死,这个很容易理解,杀人者要处死。
第三章,伤人及盗抵罪。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
相比高祖刘邦时的老约法三章,刘封这一次加上了十五税一这一条,以表示自己是汉景帝的子孙,要恢复当年文景之治休养生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