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以来,史密斯与理藩院交流,从乾朝官员处得到的信息来看,他以为乾朝对于葛朗台,不会进行重判。
史密斯也知道乾朝是个大国,葛朗台既然触犯了乾朝的法律,那么完全不受处罚,肯定也不太现实。
因此史密斯的意思是,希望乾朝能够考虑到葛朗台英国人身份,用英国的法律来审判,或者乾朝判决后,交给英国来执行。
史密斯向理藩院提出了意见,乾朝的官员态度很好,表示会考虑,他便以为乾朝会顾忌与英国的贸易关系,可没想到大理寺居然直接判了死刑。
大理寺是乾朝最高司法机关,判决一下,除了皇帝之外,基本不可能在翻案了。
这不仅是葛朗台一案,也可以说为后面的类似情况,判出了一个案例,以后在乾朝的外国人,触犯法律都是由乾朝审理和判决。
这让史密斯做不住了,站起来大声抗议,大理寺卿看了他一眼,冷漠的一拍惊堂木,“退堂!”
当下国安司的士卒,将烂泥般的葛朗台拖走,大理寺的一众官员随即退场。
史密斯见此,气得不行,“太傲慢,太无理了!”
扎克多格也急道:“公使阁下,一定要救一救可怜的葛朗台啊!”
史密斯脸色阴沉,“大英帝国不会允许无辜的商人,被乾人伤害。”
这时他们在公堂内喧哗,一名军官大声呵斥,“公堂重地,休要喧哗,有什么意见,可以向有司反应,若是无理取闹,拿尔等下狱!”
史密斯内心暴怒,不过却又无可奈何。
乾朝不比其它国家,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史密斯可以武力威胁,可在乾朝他却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乾朝。
“我会像理藩院提出抗议的!”史密斯只能无能的抗议一声,然后带着英国商人,离开了大理寺。
一行人出来后,也没回使馆,而是直奔理藩院。
高欢给乾朝的定位,是一个近代化的文明国家,做事尽量要文明和规矩,意图来建立一套规则,并将其推广出去,约束其他国家,使得世界上的主流国家,都采用这套规则,也就是乾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