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吃饭啦,我饿了,今晚要吃涮毛肚!”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也不通报,推开书房门,就蹬蹬蹬跑到珊莎跟前,扑在她怀里撒娇。
与女孩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一个四五岁的男孩。
少年黑发黑眼,面容英俊,身体消瘦;男孩胖嘟嘟,枣红头发,蓝色眼睛。
两人都穿着皮甲,做侍从打扮。
进门后,躬身向珊莎行礼,口称“公爵大人”。接着,很自觉向提利昂行礼,叫“鹿鼎王”。
提利昂看见小男孩那略微熟悉的相貌,面色微变。
“别闹,这里还有客人呢!”珊莎将女孩拉起来,指着侏儒道:“这是你的提利昂叔爷?”
“就叫叔叔吧!”侏儒抛开对小男孩身份的怀疑,笑着打量女孩,铂金似的银发,初看眼睛为蓝色,落在灯光下,又呈现浅紫色。
小小年纪,个头竟比他还高半寸,让叔爷很是尴尬。
长发被耳边两根小辫子固定在脑后,露出满月似的圆润鹅蛋脸,眉目如画,继承了徒利家族的玲珑颊骨。
小姑娘很漂亮,侏儒越看越喜欢,拍拍手,叫道:“凯特琳,过来让我瞧瞧。
当年我还抱过你,那时你就是个红扑扑的肉团子,一转眼竟长成大姑娘啦!”
“我不是凯特琳。”小姑娘摇摇头,并没过去。
珊莎替女儿脱下鼹鼠皮斗篷,柔声道:“你让席恩伯伯去准备宴席,涮毛肚,我等会儿过去。”
小姑娘眼神复杂在母亲与提利昂叔叔身上扫视一圈,闷闷退出书房,一大一小两个跟班再次行礼,然后快步跟了出去。
“她有点早熟。”侏儒摸着下巴,古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