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你们吃什么?到这儿好几天了,爵士似乎没吃过东西。”古伊雷博士疑惑道。
“温热的血,活物的新鲜血液,”异鬼盯着胖子道,“人血最好。”
“嘶——”诸位扮红脸的博士也维持不住,一个个勃然色变,惊呼出声。
“你休想吃我!”胖子脸一白,后退几步,大叫道:“他果然是恶魔!”
博士总管瞥了胖子一眼,强笑着问异鬼,“动物鲜血可以吗?”
“人血,吃一次,可以多年不需再进食,动物之血差很多。”异鬼道。
“去为艾斯爵士准备一碗猪”想到异鬼可能让死尸变尸鬼,博士总管立即改口道:“高贵的艾斯爵士不能喝猪血,得有一碗凤凰血。”
“哪来的凤凰啊?”劳勃·弗雷忙道。
“蠢货,鸡血!”博士总管低声呵骂。
“用小碗!”他又强调道。
劳勃·弗雷领命而去。
这时,一位历史学博士恍然道:“我明白了,永冬一族以野人之血为生,过去几千年,他们没靠近长城,是因为野人数量够他们生存。
冬天时野人南下,他们便也跟着南下。
长冬持续数年,野人没有储粮,死光了,永冻一族便只能入侵北境。”
“有道理啊,这便是长夜与异鬼的真相!”博士总管立即点头表示同意。
等了差不多半小时,劳勃才端了满满一大碗温热鲜血走进来。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进门,博士总管面上便闪过一丝怒色,急切冲出门外,把劳勃拉到走道角落,呵斥道:“我刚才怎么说的?你用这么大的碗,是不是生怕那怪物吃不饱,没力气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