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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尔将他带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抚养长大,顺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为守夜人。”

“四五岁”丹妮点点头,又问下首的曼斯雷德:“你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呵呵,因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惨笑一声,语气复杂道:“我曾经是一名忠贞的守夜人汉子,也以为会一直干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恋上名为‘自由’的东西。

那一次,我在巡逻中负伤严重,随行兄弟担心我撑不到长城,便把我送往一个自由民妇女家中——

嘿,都别这种表情,没有艳情。那是一个老矛妇,很丑,很老。她没那种需求,我也没那个欲望。

养伤期间,她用红色布料修补了我那件被撕裂的斗篷,可回到长城后,指挥官立即让我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

然后,我就跑了。”

“呃,就因为这个?”众人惊呆了。

“连选择自己喜欢衣服的自由都没有,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我要自由!”曼斯叫道。

老伊蒙沉声道:“在长城以南,凡是遇到外出公干的守夜人兄弟,只凭他身上的黑衣,任何贵族都会给予食物与补给,甚至当成贵宾般对待,连国王也不例外。黑衣即是束缚,也是我们的旗帜与荣耀。”

“我不要这见鬼的荣耀,我只要自由。”曼斯大声道。

丹妮扶额,脑壳痛。

“你全家都被人自由地屠杀殆尽,还不明白无序的、不可控的自由是多么可怕?”

“上次与你‘口头种族之战’后就明白了,但我真受不了守夜人的约束。”

“他不是当守夜人的料,也不是自愿或者因为罪责披上黑衣,一个孩子,心智不全,迷迷糊糊发下守夜人誓言,这不合理。”

接着,丹妮转换成七神总主教模式,表情突然变得严肃庄重,洁白小脸隐约散发圣洁的光芒:“《七星圣经》第23章 ,天父对胡戈说,凡是非自愿缔结的神圣婚约、发下的神圣誓言,都不受七神保护,该被众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