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血鸦也对自己设下陷阱以逮捕伊尼斯的事实没有否认,但他说他是在牺牲自己的荣誉来换取国家的安宁。
伊耿五世却说:为了不让落下铁王座言而无信的骂名,不得不判处血鸦爷爷你死-刑啊!当然,你总算为我们家服务几十年,四朝元老,忠心耿耿,我也不会杀你,披上黑衣守长城去吧。
同时披上黑袍的还有伊蒙,因为大议会原本打算让伊蒙当王的,可伊蒙拒绝了,把王位让给了弟弟。
故而,伊耿五世有个外号,叫“不该成王的王”。
这谁能忍?
老伊蒙既真心爱护弟弟,也够识时务,立马主动要求披上黑袍,去守长城。
如此,对王权有威胁的两人——伊蒙与血鸦,结伴北上,成了守夜人。
当时,三百随布林登征战数十载的鸦齿卫已经伤亡过半,仅剩百来号人,他们毫不犹豫,披上黑袍,随旧主血鸦同行。
233年披上黑衣,在239年,血鸦成为了守夜人的司令,252年,见鸦齿卫的老兄弟凋零殆尽,血鸦彻底没了束缚,在一次游骑兵塞外巡逻中失踪
时光悠悠,又过去近五十年,伊耿五世死亡,他的孙子疯王伊里斯失去王位,篡夺者劳勃称王
297年,血鸦以三眼乌鸦的身份,开始勾搭史塔克家的布兰。
299年,三眼乌鸦盯上丹妮
第344章 烈焰雄心史坦尼斯
“你向劳勃臣服过,是劳勃的好弟弟,好臣子,而她明显比劳勃更贤明,是一位更伟大的君王,那你为何不能向她效忠?”铁匠唐纳劝道。
“劳勃,劳勃,劳勃”史坦尼斯好似中了一种名为“劳勃”的病毒,他嘴里不停念叨着,突然的,一挥手,歇斯底里地抱怨道:“是的,我向劳勃尽忠,努力做他的好弟弟,好臣子,可他怎么回报我的?
18岁那年,他起兵造反,我为他防守风息堡,充气鱼围困我一年多,城堡粮食耗尽,就连我,也得吃死老鼠与水煮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