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壮的”玛格身高四米三,当日就是他用拳头、膝盖、肩膀接连撞碎三道儿臂粗铁栅栏,一扇10公分厚的老橡木门。
嗯,只内城门是他敲破的,外城门30公分厚,由猛犸象撞碎的。
此时,巨人王玛格有点惨,从后脑勺到肩甲处缠绕一圈白布,小腹处也有一大块散发草药味的灰色床单,看起来萎靡不振,身体虚弱。
也难怪这个傻逼骑士想借他成名。
丹妮双手抱胸,轻蔑地瞥视高迪和他的同伴,冷笑道:“去找史坦尼斯,只要他在‘无责任生死状’上签字,随便你们谁,都可以挑战玛格。”
高迪惊疑看了边上的大个子一眼,巨人玛格淡漠地与他对视,没有恐惧,反而握拳拳头,有些跃跃欲试。
难道这病恹恹的样子是装的?
骑士心中不由怀疑起来,讪笑道:“我是说长枪比武,不用分生死。”
“你在茅坑占座,一脚踩上一只蠕动着爬过来的白蛆。难道能控制力度,不把它踩得肚破肠烂?”
这个又恶心又恶毒的比喻让年轻的骑士气炸了肺。
“我杀了一个巨人!”他强调道。
丹妮抬抬下巴,凉凉地说:“在史坦尼斯用出火焰剑之前,你这样的骑士,巨人撕碎了一百多个,自己却没多少损伤。
醒醒吧,没有那把古怪的红剑与红袍女巫,你连根巨人毛都碰不到。”
“哇哇哇”
“哇哇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