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在我后面吧。”萧风说着话,掏出手机,找出火天发来的地址。“博爱医院四楼3病房。”念完记在心中,随手把短信给删除了。
萧风点上烟,打开音乐,随着节拍晃着脑袋,法拉利保持着70迈的速度,向东城的博爱医院开去。
法拉利和悍马车一前一后,呼啸在九泉夜晚的大马路上。在距离博爱医院几百米时,萧风放缓车速,找了个公共停车场,停下了车。
悍马车门打开,红发从车上跳下:“风哥,我们去哪?”
“博爱医院。”萧风关上车门,向四周观察了一番。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话一点不错。只要不小心,阴沟里翻船是很正常的事情。到陌生环境先观察一番,是萧风的习惯。正因为这份小心和警觉,才让他活到了现在。
“风哥,博爱有停车场,怎么把车停在这了?距离博爱,还有一段路呢。”红发疑惑的问道。
萧风笑了笑:“这两辆车太抢眼了,开过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今晚是来杀人的,不是来装逼赚眼球的,越少人注意越好。”话落,向停车场出口走去。
红发听到萧风的话,心里有些紧张。毕竟,长这么大,他架打过无数,但杀人却是第一次。在这一瞬间,他产生了犹豫。不过,他迅速克服了紧张和害怕,快步向萧风追去。
在多年后,已经是称霸一方成为老大的红发,对心腹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我当时胆怯了,就没有今天的红发了!”
红发追上萧风,下意识的摸向后腰。那里,插着一把喷子。这是他花了五万块在黑市买的杀人利器——沙漠之鹰。
“你刚才害怕了?”萧风目光扫过红发,笑着问道。
红发感觉这道目光如刀般锐利,仿佛能洞彻他的内心。他脸皮一红,点点头:“嗯,这是我的第一次。”
“哈哈,谁都有第一次的!放心,今晚你的第一次,会见血的。”萧风戏谑的说着,加快了步伐。
红发咧咧嘴,最后的一点紧张也消失不见。“嘿,我喜欢见血!”
两人进入博爱医院,直奔住院部四楼3病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