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算吹牛,男巫最擅长用诅咒惩罚得罪过他们的人,与缚影士各有所长。
“我该怎么做?”瑟曦忐忑道。
“只需为我提供一些鲜血,剩下的交给我来办。”攸伦道。
“血?你要我的血干什么?”
“至亲之人的怨恨之血、王族之血,是最优质的诅咒媒介。就像史坦尼斯杀蓝礼,红袍女也一定使用了他的鲜血。”
“至亲”瑟曦不停呢喃这个词。
刹那间,脑海里好似打开记忆的堤坝,无数画面如洪水般涌来。
四岁,还是五岁?
凯冯叔叔把自己放在脖子上,当小骑士的战马,嘴里“嘚嘚嘚”地带着她跑。
那时,他还有一头茂密的金发,垂落肩头,坐在上面热烘烘、软乎乎的。
七岁那年,兰尼斯特港一个旁系家的女儿给她当侍女,那小贱人年纪轻轻就敢勾引詹姆,自己用剪刀剪掉她的金发,划破她的脸,父亲要抽她,也是凯冯叔叔劝阻,护住了她。
九岁时,凯冯叔叔带她和詹姆一起打,那是她第一次用弩箭射。
十三岁
“怎么?“
耳边传来男人的疑惑问询,肩膀也被拍了一下,瑟曦脱离记忆的河流,回过神后,迟疑道:“一定要杀人吗?把他弄晕过去不行吗?”
攸伦眸光一闪,笑道:“晕过去?夫人,你真可爱。晕过去,难道不会再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