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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算吹牛,男巫最擅长用诅咒惩罚得罪过他们的人,与缚影士各有所长。

“我该怎么做?”瑟曦忐忑道。

“只需为我提供一些鲜血,剩下的交给我来办。”攸伦道。

“血?你要我的血干什么?”

“至亲之人的怨恨之血、王族之血,是最优质的诅咒媒介。就像史坦尼斯杀蓝礼,红袍女也一定使用了他的鲜血。”

“至亲”瑟曦不停呢喃这个词。

刹那间,脑海里好似打开记忆的堤坝,无数画面如洪水般涌来。

四岁,还是五岁?

凯冯叔叔把自己放在脖子上,当小骑士的战马,嘴里“嘚嘚嘚”地带着她跑。

那时,他还有一头茂密的金发,垂落肩头,坐在上面热烘烘、软乎乎的。

七岁那年,兰尼斯特港一个旁系家的女儿给她当侍女,那小贱人年纪轻轻就敢勾引詹姆,自己用剪刀剪掉她的金发,划破她的脸,父亲要抽她,也是凯冯叔叔劝阻,护住了她。

九岁时,凯冯叔叔带她和詹姆一起打,那是她第一次用弩箭射。

十三岁

“怎么?“

耳边传来男人的疑惑问询,肩膀也被拍了一下,瑟曦脱离记忆的河流,回过神后,迟疑道:“一定要杀人吗?把他弄晕过去不行吗?”

攸伦眸光一闪,笑道:“晕过去?夫人,你真可爱。晕过去,难道不会再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