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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也研究过她在维斯特洛的所作所为,很难理解。学城之变,河间游荡,远征长城,决斗异鬼,完全没有王者的脾性、霸绝与杀伐果决。

如果是我,早突袭君临,火烧红堡,杀光兰尼斯特,再突袭鹰巢城,绝了艾林的种,再反正一定要杀史坦尼斯,遇到了,不一口龙炎喷死,留着他过冬吗?

唉,现在我明白了,她就像七神之一的圣母,似乎得了圣母丹妮的疯病。”贝萨洛恍然道。

“呃,她对付奴隶湾的吉斯人时,可狠了,落在她手里的贤主、伟主、善主,没一个活下来的。这又怎么说?”鞋拔子脸道。

博士总管道:“她有疯之圣血没错,可疯圣并不代表痴傻,就像圣贝勒,他也不傻。

不杀了那些大奴隶主,如何平民愤?如何掌控奴隶湾三城邦?

就像现在,她不也准备大肆购粮,以图在长夜中大发横财吗?”

“唉,坦格利安家族的疯血如此变化多端,总管大人竟能研究得透透彻彻,佩服,佩服!”鞋拔子脸叹服道。

哼,要不然为何我是总管,你只是普通博士?

博士总管自矜地点点头,道:“所以,各位明白了?即便亿万分之一的概率出现,那女人又唉,又一次逃出生天,我们也不用太过担心。

毕竟,这是政变,海王还为了她牺牲性命,议会也被叛军囚困。

我等何其无辜,布拉佛斯何其无辜?

圣丹妮都能放过学城与拜拉席恩了,为何会针对无辜的我们?”

“那,我们呢?”没有面纱的巴斯比终于忍不住了。

“巴斯比,你难道就没一点儿自觉?”总管还没说话,另一个看守就嚷了起来,“不愿为布拉佛斯牺牲,你何必申请成为博士,何必加入议会?”

巴斯比神色扭曲,心里飘过无数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