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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女王,那些骑士一直在骚扰玛格他们。”红毛妹指着高迪法林道。

高迪法林此时已经摘下头盔,大方脸,屁股下巴,金色短须,二十出头,硬汉的模样,只眼神有些轻佻,破坏了这幅好皮囊。

“我只是想与他比武,”高迪笑嘻嘻地说,“听说他是巨人王,我上午杀了一个巨人,获得巨人杀手的称号,如何能打败巨人王,会得到更多荣誉。”

“强壮的”玛格身高四米三,当日就是他用拳头、膝盖、肩膀接连撞碎三道儿臂粗铁栅栏,一扇10公分厚的老橡木门。

嗯,只内城门是他敲破的,外城门30公分厚,由猛犸象撞碎的。

此时,巨人王玛格有点惨,从后脑勺到肩甲处缠绕一圈白布,小腹处也有一大块散发草药味的灰色床单,看起来萎靡不振,身体虚弱。

也难怪这个傻逼骑士想借他成名。

丹妮双手抱胸,轻蔑地瞥视高迪和他的同伴,冷笑道:“去找史坦尼斯,只要他在无责任生死状上签字,随便你们谁,都可以挑战玛格。”

高迪惊疑看了边上的大个子一眼,巨人玛格淡漠地与他对视,没有恐惧,反而握拳拳头,有些跃跃欲试。

难道这病恹恹的样子是装的?

骑士心中不由怀疑起来,讪笑道:“我是说长枪比武,不用分生死。”

“你在茅坑占座,一脚踩上一只蠕动着爬过来的白蛆。难道能控制力度,不把它踩得肚破肠烂?”

这个又恶心又恶毒的比喻让年轻的骑士气炸了肺。

“我杀了一个巨人!”他强调道。

丹妮抬抬下巴,凉凉地说:“在史坦尼斯用出火焰剑之前,你这样的骑士,巨人撕碎了一百多个,自己却没多少损伤。

醒醒吧,没有那把古怪的红剑与红袍女巫,你连根巨人毛都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