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一战即发

王爷有病请吃药 命官 1648 字 2022-10-26

“主子,南山发现了那群人的踪影。”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冲了进来弯腰行礼,焦急的说道。

“追!”

……

六月十二日,何天暝的毒素完全清除,只是因为身体不好,这两天精神状态也不佳,又发起了高烧。

只是,司云不想再治,只有邬月过去了。

对于司云不想来,炆喻倒也松了一口气,他更愿意这个阴险狡诈的邬月过去。

达乐部落的大祭司仲卫末。(蛮荒部落则是这些部落的统称。当地一共有五大部落,河神部落,达乐部落,蛮狼部落,鼹鼠部落,火鸟部落。)

太星晓离开金乌国的时候,便去往了达乐部落去寻找当时的大祭司仲卫末。

“你倒是很少来过这里。”

说话的男子声音比较雄浑,轻笑一声,为坐在对面的太星晓倒了一杯茶。

“你也知道的,你们这里不太适合我生活。”

太星晓端过面前的茶喝了起来,随后正眼瞧起面前这个男人。

此人非常之高,大约有两米之高,四五十岁左右。

穿着一身已经洗的米白色的白袍,脖子上带了一圈,由不同骨头组成的项圈,头发乱糟糟的,只用一根木簪给固定起来,脸上的额头上画的奇怪的图形,鲜红色的图腾为他增加了神秘感。

就连右手上也全部画满了图腾,鲜红色一直延伸到他的手臂。

双目灵气而有神,双耳也都被打了孔,挂着奇怪的石头。

奇怪的是他看起来比较黑,但是他的牙齿确实洁白而齐正。

只位大祭司,现在只是他普通的衣服,等到他祭祀的时候,所穿的衣服则为比较复杂。

而一边的太星晓的衣服,和大祭司比起来就更加鲜艳夺目了。

身穿道袍,为紫红色, 上绣日月星辰,以及各种神仙,主要以太极八卦为主,日月阴阳为辅,就连头发也被工工整整的梳的整齐。

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沉稳的就像四五十岁的人。

“老君曰: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如今 天下局势你怎么看?”

太星晓放下茶杯,摸起了手中的一串葫芦。

“天下之事与我何干?像我这种人也就保护好部落的人,关心庄稼与粮食,其余之事,一概不知。”

大祭司笑了笑,似乎已经淡出了名利,置身于世外。

“大祭司似乎已经没有当初的野心了,年轻之时,叱咤战场,呼风唤雨,那幅英勇之姿,小辈可惜出生的晚,没有见过。”

太星晓一顿马屁拍的大祭司心里却不怎么开心。

当年之事太过于隐匿以及残忍,只有少数的参与的人知道,这也是他们这些所做勇者一辈子难忘的伤痛以及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