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做学问, 就成了当年惊才绝艳的状元郎,他想做太傅,就教导出了无数社稷栋梁, 他想当个好郡马, 当然也不能比别人做得差。
玲珑在床上又翻滚了许久,终于在婢女们的伺候下洗漱穿衣, 桌上已经摆了热腾腾的小米粥跟几样小菜, 时间有限, 薛夙并没有做多么精细的菜,但就是这几盘摆在桌上,无论是色泽香味都十分吸引人,他是个讲究的,就连碗筷杯盘都是闲暇时自个儿烧制,桌子上铺着餐布,相当有情调。
而今日新婚头一日,薛夙还在园中采了一把鲜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桌子中央。玲珑心想这人要是对女人也有兴趣,怕不是个万人迷,谁能逃过他的手掌心?
她坐下来喝了一口加了甜红薯的小米粥,并不烫嘴,温度恰好,甜红薯被碾碎与白米煮的稀烂,小米又让它们保留了些许口感,配上炝炒青菜与酱肉,还有开胃的酸辣黄瓜条,玲珑吃得十分满意,看薛夙更顺眼了。“这个酱肉好吃。”
薛夙悠然为她夹菜,道:“那是自然,这酱肉天下独此一份,讲究得很。”
玲珑很好奇:“有多讲究?”
“寻常人家做酱肉,用的是普通的猪肉,我却不然。”薛夙先是喝了口粥,又道,“我这猪,是我从几百头猪仔里挑的品相最好的一只。”
……玲珑第一次知道有人做酱肉是从一只猪的出生开始的,她忍不住嘲讽:“那你该不会还每日为它按摩搂着它睡觉吧?”
薛夙惊讶地看向她:“穗穗这是什么想法,我怎么会搂着猪睡觉?”
……等一下,玲珑觉得他人身攻击了。
薛夙很快又解释:“农户们养猪,把猪都关在一个圈子里,让它们彼此争食,整个圈子都污臭难闻。我则是让人在府里开辟了个小院子,让猪仔时刻保持干净,吃东西也要体面,不能哼哧哼哧弄得满地都是。不仅如此,即便是猪也要注意营养均衡,我给它制定了一份食谱,交由专业养猪的下人比照办理。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弹琴吟诗陶冶它的情操,这样的猪养出来,是比其他的猪高贵的。我还很注意它的运动,避免身上肥肉过多,穗穗你刚才吃了,是不是觉得肥瘦均匀有嚼劲?”
说完轻叹,“只可惜一年养这么一只便费了许多精力,最终做出的酱肉也有限,还是要省着吃。今年的小猪我已经挑好了,穗穗,我想在郡主府再开个小院子出来养它。”
玲珑已经听呆了,能让她傻眼的人可不多见,薛夙真乃神人也。
她点点头:“可以的,你做主便好。”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薛夙的长篇大论,玲珑突然觉得这盘酱肉应该在点着烛光的餐桌使用刀叉周围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自己穿着礼服优雅而不失礼貌的用餐,才对得起那只被养的跟大家闺秀一样的猪。
薛夙怪的可爱,他嫁给了玲珑立马就辞去了太傅一职,每天就跟玲珑一起吃喝玩乐好不快哉,有同僚来拜访他,薛夙还一本正经的点头:“我觉得做郡马爷比做太傅幸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