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一章 官制(上)

从抵报刊登相公们的释义,勋爵文武合一,这点能理解。但勋爵不再是朝廷的职衔,不再与朝廷职衔和品级等同……这一点他有些疑惑。

“国朝的勋爵与俸禄不相关,只是一个称呼,或者说仅仅是因为某种需要,朝廷才给予散官和勋爵。”

“这一次官制改革,将勋爵和散官合并,建立十二阶的勋爵体制,不再跟官阶匹配。也就是说,只要功劳足够,那怕是低品级的文武官员,也可能与重臣同勋。”

“并且,朝廷将根据不同的勋爵和散官给予一定的补贴,不是俸禄,与职衔、差遣以及品级无关,勋爵的补贴为终生制。”

“王、公、侯、伯、子、男为上等勋爵,可继承,逐代递减。国士、良才、楷模、模范、榜样、标兵为下等勋爵,仅限于获得者本人。”

也就是朝廷财政的宽裕,才让赵曦能这样做。

从心底,赵曦根本不想再留这什么勋爵和散官,都是些吃闲饭的,取缔才是最正确的做法。但现实不容许。

在官制改革后,将彻底清理各种贴职贴钱,而国朝同一品级官员到手的钱粮有很大的不同。

为避免官制改革阻力太大,不得不留下勋爵和散官这一另外的贴钱体系。这里面也有皇亲国戚的因素。

“如今国朝的文武官员有散官和勋爵的不少,在推行官制改革的同时,朝廷对原本勋爵和散官的处置办法也一并出台了,作为配套方案,也经过朝臣征询。富相,朝臣可有异议?”

“回官家,朝廷方案公平公正,未见朝臣异议。”

朝廷的方法,基本是基于俸禄或者说到手的钱粮而定。同一品级,因为不同的本官、寄禄官和差遣,造成了到手钱粮有很大的不同。

官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在保持原有钱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予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