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这是洪璃,洪水的洪,琉璃的璃,嗯,还是同乡呢!”
李小白拉着乖巧可人的小红鲤,直接推到了老李和海伦娜面前。
同乡?妖族还有同乡的说法?
海伦娜不禁好奇,说道:“小姑娘,你原来是住在哪儿啊?”
迁就小儿子的胡闹,她便将对方当作人族小娘来看待,上下打量着,一点儿也看不出妖族野性难驯的痕迹,反而和真正的人族小娘没有任何区别,一般的娇怯害羞,小脸儿涨得红红的。
小红鲤连忙作了个福,低着头说道:“奴奴见过老太爷和老夫人,奴奴原本住在居摩湖,受公子点化成妖!”
“居摩湖?”不仅仅是海伦娜,连老李,李大郎都瞪大了眼睛,这个地方他们太熟悉了,却没有想到这个脾气温婉到了极点的小妖竟然真的是他们的同乡。
纵横数十里的居摩湖紧挨着西延镇,洪璃与他们是同乡,这真的没毛病。
李小白用力点着头,说道:“这可是家养的!”
众人当即绝倒。
家养的妖怪,对于第一次听到的人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
沿着湖畔小弃,与众人熟悉起来的小红鲤很快再次活跃,叽叽喳喳,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麻雀,给众人当起了导游,指点附近的北湖之美,南山之秀,还有一月一次的自发性小集镇,在自给自足的环境下,吃的喝的样样俱全,无论是凡人,妖族,术士还是武者,都能够享受到这里的祥和生活氛围,所有智慧生灵在这里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共处。
即使是见多识广的海伦娜暗暗称奇,李小白捣鼓出来的天宫看似奇葩,有许多离经叛道之处,却依然让人隐隐觉得,这才是最好的生存规则。
在南山脚下,一头身着金丝鱼鳞甲,脚踏抓地虎快靴,头戴凤翅紫金冠,满身金毛的巨猿扛着一支成人手臂粗的长棒,人立着守在山脚牌坊处。
牌坊上写着大字:南天门。
孙猴子守南天门,纯属是李大魔头的恶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