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仅仅因为白客向他的兄弟们泄露了金条的事情。
当开始贪杯,那些被人类称颂的善良、正义、诚信、乃至于一切的爱,都得为它让道。
白客抹去了眼泪,这件事情因他而起,所以他也要结束这件事。
他从老头的手中取下了那根金条,开始寻找他曾经的同伴们的下落。
机缘巧合下他加入了一个杀手组织,当然,以他的资格,还不足以加入那种专业的组织。
他加入的是一个比较简陋的组织,组织里的人不是职业杀手,他们每个人甚至有自己的正常工作,但这个组织有一个原则,只杀大恶之人,就像是英雄电影里的那些除暴安良的英雄一样,自诩正义。
杀人不简单,但也并不难。
接近目标,拿出武器,射死,捅死,绞死,淹死……怎么死都可以,只要目标死了,而且不让人发现是自己做的,那就是完美的。
当杀手很大程度上不在于你怎样杀了对方,而在于杀了人后你如何进行事后处理。
除非是跨国进行作业,否则迟早都会被查出蛛丝马迹,毕竟没有太过专业的设备和团队作为后援。
后来白客一个一个地找到了当初那些一起在大街上翻垃圾箱的兄弟。
他们分了老头的金条,过得很滋润,有的靠着这笔钱成为了大老板,有的靠融资赚了更多的钱,花天酒地,生活得好不热闹。
白客一个一个地把他们抓住,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大家拿到了金条之后就分道扬镳了,再也没有联系过,所有人都把那个燃烧的冬天抛在了脑后,只有他还在那个雪花纷飞的山里狂奔,身后仍旧是老头濒死的呜咽。
白客思考了很久,最后决定把他的兄弟们烧死。
他们应该被烧死。
杀人对他而言不再是一种负担,除开第一次的胆小谨慎,现在的他多了淡然和机敏。
最后当他找到了少爷,在他当着少爷的面倒掉最后一滴汽油时,少爷没说什么,默默地从怀里拿出了十根沉甸甸的金条说——“这是你应得的。”
白客丢掉了火机,荒郊野外的老房子燃烧了起来。
他感受着灼热的温度,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那个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