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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土默特部在西,目标是哈尔和林。察哈尔部在东,目标是土拉河、克鲁伦河一带。

条约还规定了察哈尔、土默特两部夺取喀尔喀后的名分——两部将会各自建立藩国,察哈尔部的藩国称为察哈尔汗国,土默特部的藩国称为土默特汗国,两国的首领都称汗,并且向大明皇帝称臣、纳贡、派遣质子、接受册封(即位和册立继承人都需要明朝批准)。

另外,条约还规定两大汗国必须在内部实行分封制。汗王之下设旗部,旗部之主的册封、继承,同样需要得到大明天子的恩准。

最后,条约还规定了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将各自供奉一名大呼图克图为黄教领袖,而这两位大呼图克图的转世都必须在大明朝廷的监督下进行,并且在正式坐床之前得到皇帝册封。

第0919章 唉,要赔本了!

“大皇帝陛下,臣阿布鼐并无异议!”

“大皇帝陛下,臣巴图也没有异议,愿意马上签字画押!”

条约上有不少苛刻的条件,但是未来的察哈尔汗和土默特汗都没有流露出一点不满,因为条约上除了各种苛刻的条件之外,还规定了大明朝廷每年放赏给两大汗国的财物数目!

从两大汗国迁往漠北的当年开始,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每年可以各自从大明朝廷领到三十六万两银子的赏赐——这些赏赐会以户部银票(支票)的名义足额发放,没有任何部费,也不需要给一文钱的回扣。两大汗国凭票就能在海商银行、盐商银行支取相应的银两。不过他们不能将银两带回草原,而是要在大明朝廷的直省领地内采购物品、支付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至于两大汗国能买到什么?大明朝廷则会开出一张限制清单——不是什么都能买的!不过只要不在清单之上,都允许购买。

另外,两大汗国的汗王都会受封大明亲王,将会赐第在南京老山。汗国亲王不会得到授田,但是会拿到相应的俸禄,大约是一年一万两银子。这笔钱将会用于维持王府和汗王继承人或其他子嗣在大明境内充当人质时的花销。

也就是说,两个汗国每年总共可以从大明得到七十四万两银子的赏赐!

可真是发财了!

当然了,察哈尔汗国和土默特汗国都是大明藩臣,也必须要向宗主大明进贡。但是他们的进贡是象征性的“九白之贡”,也就是两大汗国每年各自上交八匹白马、一匹白骆驼。

用九匹不值钱的牲口就换到三十七万两,这种条约巴图和阿布鼐要不签字那就傻了!

这七十四万两还不是朱慈烺用来在北疆蒙古之地赚吆喝的全部成本,朱皇帝每年还得为西藏来的大喇嘛们花掉几十万两,还得给西北的准格尔部一大笔补贴——给准格尔部的赏赐暂时定位每年四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