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斯闭着眼睛低声回答:“那边有6个人,距离我们大概3到4链。”
显然是好奇心作祟,娃娃脸小哥探头张望了一下,树林里的视线可不比开阔地带,若是有个人站在百米之外,只要他不使用光源,也不做大的动作,肉眼是难以察觉的。
探查无果,小哥悻悻道:“哎,龙,说真的,你是不是生吃了鬣齿兽的眼睛?”
魏斯猜到了他的小九九,于是反问道:“生吃那玩意儿能提升视力?”
“呃……那你的夜间视力怎么变得这么强了?以前可没见你有这本事啊!”
“谁说我用眼睛看到敌人的?”
“别跟我说你在通过家族考验之后,得到了神奇的感知能力!”
魏斯想了想,以娃娃脸小哥的精明,这事不可能完全糊弄过去,但也没办法跟他讲明,于是找了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这确实可以归为感知能力,但它跟家族考验无关,而是与生俱来的。”
“天赋异禀的能力?好吧!上苍对你的偏爱真让人妒忌!”娃娃脸小哥半开玩笑地说。
“得了,办正事吧!”魏斯岔开话题道,“那几个人挨得比较近,不像是伏击小组。我们要从树林穿过去,潜行到篝火附近,很难不惊动他们,所以……”
小哥果断道:“既然你的感知能力是靠谱的,不用犹豫,直接上,偷袭他们!偷袭成功,战损比是1比4,我们2对6,按规则是可以取胜的。”
“好!”魏斯用手指揉了揉眼皮,睁眼道:“跟紧我!”
说完,他轻手轻脚地站了起来,眯眼看了看,三人还在原来的位置没动,于是离开矮树丛,从树与树之间的空隙地带穿过,一步步朝目标走去。这短短四五百米,两人足足走了一刻多钟,特别是最后百来米,几乎是在踮着脚走路。
夜深且寒,三年级生的宿营地,橘黄的篝火映着白色的营帐,放眼望去,只有在最南边的一堆篝火旁能够看到两个套着白色防寒披风的身影还在活动。这两名哨兵看来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逼进,格鲁曼步枪依然背在身上,还时不时停住脚步聊上几句。
突然间,八九个身影一拥而上,捂嘴的捂嘴、箍臂的箍臂、夺枪的夺枪,麻溜儿将这两名哨兵拖到一旁的雪地里按住,然后换上两名同样套着白色防寒披风的假哨兵,过程很是熟练。
至于被突袭者捕获的那两名哨兵,稍作挣扎便放弃了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