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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肯定是要定下基调的,这基调就是:舞弊案子虚乌有,无论御史言官还是礼部、诏狱,都没有切实证据。

涉案举子唐伯虎提审时试图触柱自杀明志未遂,即要求御前自辩否则宁死明志。

经内阁、六部讨论许可,但双方皆无证据。举子唐伯虎提出愿意让质疑方再考,以剐刑为注再试。

内阁随即商议传缴天下举子,有疑虑者可以与其一试。结果没人来,于是可以判定此事便为子虚乌有。

然后再说此事成因:你们这帮读书人,既然是来了京师考取功名为国效力的。

可你们不仅不闭门读书还到处拜访公卿名流混名声,这搞尼玛个锤子的搞啊!

这股歪风邪气士子裹挟进去,朝臣也被裹挟进去了。所以才闹出这场风波。

还有御史言官,风闻奏事这没错。但这是为了广开言路,不是为了让你们攀附撕咬。

一句疑邻盗斧便是要去扳倒数十年国家重臣,居然还有接连为朋党之相。你们这是想要做什么?!

张仑的一番基调定下了,弘治皇帝不由得点了点头。接下来就是论处置的问题了。

舞弊案既然是子虚乌有,自然程敏政大节不亏。

但受仕林风气影响考前多接拜访,还到处给人指点出题时又不避嫌以至于闹出这场风波。

总结:大节不亏,私德无损。在此一事上,未曾回避。有持身不检之嫌。

谓之“临财苟得,不避嫌疑,有玷文衡,偏招物议”。

罚停职、停俸,居家反思为期一年。一年后由内阁六部,再以表现议断贬斥、复职或勒令致仕。

李东阳、刘健等人倒是对于张仑的这个提法有些意外,但仔细想想似乎又颇为可行。

这个惩戒不可谓不重啊,而且还带着后续。但实际上可以操作的空间又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