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这小子被派出去后,已经很久没有音讯了。
不会是因为猛兽或者瘴疫,整个探索队都葬身于莽莽丛林中了吧?
那小子挺机灵的,走南闯北的阅历也丰厚,他,应该还好吧?
……
“哟~哟哟!”
芦笙、竹笛、鼍皮鼓,奏出了节奏明快、音调简单的音乐。
一群年轻男女,手拉着手儿,环成一个圈,围着篝火,三步一颠,五步一跺,颠颠又跺跺,踏地为节,合着拍子,没有什么优美的舞姿,合上了拍子,便有一种欢快的韵律美。
宋词左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夭夭,右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小桃。夭夭和小桃的小手都是柔柔软软的。
众人一起踏地为节,随乐而舞,蹦蹦跳跳间看到对面一个熟人儿无奈的面孔,也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嗯,怎么说呢,宋词的确是囚,但不是阶下囚。
他被严格拘禁在这个庄子里,不允许离开,但除此之外,倒没有对他有任何虐待。相反,淳朴的村民们还把他当成了客人,每天好吃好喝的,这不,每月一次的踏歌会,他也应邀参加了。
左手边儿那个穿着草裙,露出线条健美的小腿儿的女孩子夭夭,就是上个月踏歌时把他拉进桑林欢好过的姑娘,这时拉着他的手,大眼睛里火辣辣的。
姑娘还有点婴儿肥的感觉,肤色也有些黝黑,但十八无丑女,细细看来,还是颇有几分风情的。
姑娘看着宋词,倒是有种合一口水,把他吞下肚的感觉。
人家宋先生是读过书的人呢,村子里只有里正老爷会写自己的名字,可比不了这样有学问的人,要不是因为他身份特殊,不能谈婚论嫁,这姑娘早向父母提出要向宋词求亲了。
这儿的村人,还充分保持着秦汉时期南方乡野间的一种习俗,踏歌野合。
每次踏歌会,那些未婚的姑娘,可以选择心仪的男人,一起到林间欢好。而已经嫁了人的,则只有三年还未生育的,才可以参加这种踏歌欢好会,择一个选中的男人,至林中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