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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万历二十一年,太仓之粟正好用了十年,就已入不敷出,部帑已竭。现在轮到太仆寺常盈库了。

太仆寺银一般封存不动,每年为大明稳定岁入六十万,现在已积至千万,造现在这个用法也不知能维持几年。

因此朝廷扣扣索索起来,拖欠军饷,质疑军功也就成了常事。

第1337章 处置

次日,随军赞画袁黄,于仕廉,刘黄裳也从义州,宣沙浦赶到,于是林延潮在三人及李如松面前,正式从宋应昌手中接任过备倭经略之职,而宋应昌则任蓟辽总督之职。

林延潮身为备倭经略,手上有何大权?

天子的圣旨上明言有数条。

一是专赦,就是可以替天子行赦免之权。如身为总兵官的李如松要斩哪位将领,林延潮可以开口保下。

二是便宜行事,督抚官毋得阻扰,也就是不经过奏报天子自行决断。

三是文官四品以下,武官副总兵以下,如违军令者任自斩首!

比之当初宋应昌的任命,林延潮少了一条节制兵权,但却多了一条‘和睦藩邦,威服倭贼’之旨意。

当然这明眼人都看出除了由林延潮处置明朝与朝鲜关系外,同时又允许他封贡倭国的意思,但是圣旨上不能明说,于是就写了威服倭贼。

宋应昌,李如松二人看了圣旨都是了然,朝廷果真有议和之意。当然这可能是出自林延潮的主张,但经过了圣裁票拟,也就是天子与内阁的首肯。

文官外任领兵,巡抚总督经多年设立权责边界都十分清晰。

但经略之职毕竟是头一次设立,所以到底权力多大还是要按照圣旨上说着来,一步一步摸索。

但无论是总督经略,说到底都是朝廷将权力下放,文帅权力之重可见一斑。从寄衔也可以看出,林延潮是礼部尚书衔,宋应昌是兵部尚书衔,这也附和林延潮当初征讨出自兵部,封贡出自礼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