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喝酒上同样如此。
毕竟体积不同,就像容器,抛开酒量不说,当然是容器大的能盛更多的酒。
可没料到,庄严除了脸色有些发红,还居然灌下了一大盆混合“傻子水”,而且后无问题。
庄严没打算手下留情。
宜将余勇追穷寇。
既然白天握手那次没分出胜负,才导致尼克莱老是喜欢过来纠缠自己,那么干脆一击致命,让他一次爽个够。
其实庄严的酒量来说,这么喝也很难受。
难受归难受,但还是能顶得住。
何况混酒的策略很成功,尼克莱显然那就是那种不能混酒的单一型酒鬼。
此时不干翻他,还留着过年么?
“少校,咱们继续!”
庄严早已经安排妥当,一个颜色,许二颠颠儿上来,早已经将隔壁桌的伏特加和甜酒之类搜罗过来,往桌子上一放。
“来咧,连长!”
说吧,开始依样画葫芦,朝着汤盆里一通倒,很快又调制出两盆满满当当的“傻子水”。
尼克莱的那双眼珠子比铜铃还要大……
“来,少校同志,为了我们的健康,干杯!”
他端起了那个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