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页

不过庄严倒是觉得没什么问题。

士兵在战场上本身就是一台杀人机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杀伤敌人,保存自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庄严已经完全沉浸在这种枯燥的联系中。

韩自诩曾经对庄严说过,你很有天分,但是你得爱上这行,你才会做到最好。

天赋只是一个上天的恩赐,能不能利用好就看自己。

如果你自己不热爱狙击这行,不爱上特种兵这个职业,你就没法做到极致,充其量就是个混日子的。

混日子?

这三字庄严太熟悉了。

入伍会儿,他老想着这三个字。

不过现在估计他自己都把这三个字忘了。

他喜欢这种生活。

他喜欢那支85式狙击枪,虽然在性能上它并非最优秀的。

他喜欢扣动扳机的一刹那,从枪管和枪膛里溢出的硝烟味,还有子弹击中靶心带来的爽感。

他喜欢用闪电一样的速度将92式手枪抽出来,使用各种姿势朝目标射击,让枪声响起如同弹奏一首欢快的乐章。

他喜欢超越自己——从100米精度射到600米远距离狙击,从打头靶到打弹壳,看着自己的成绩和射击能力一步步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