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律法教化百姓很重要,约束官吏甚至于朝廷这个整体也很重要。当朝廷朝令夕改的时候,也就是触犯法律的时候,刑部、御史台乃至于大汉百姓,都有资格依托律法问罪于执政官员。
沈君高不只是一次在律法之中强调,王子与庶民同罪。
大汉的律法,并没有秦朝律法那么严苛,也没有汉朝律法那么宽松,而是在其中寻找平衡点,并且不断的扩展律法所能覆盖的范畴,细化律法的条目,让再奇葩的罪名也能够得到正义的审判。
也就是曾经在各地为官、见识过官场百态,又出身世家、家学渊博的沈君高,能够承担起来这个责任了。
当然,沈君高不后悔自己去完成了这个任务,甚至把大汉的律法视如己出。
第2325章 今后国策,内扩外缩
平等、全面、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这才是沈君高眼中一个合格的法律体系。
严苛,并不能真的让百姓信服,只会让百姓恐惧。
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畏惧,往往是最简单有效的控制手段。但是当这种畏惧积压的太多了,就会摇身一变,变成愤怒。
恐惧了、担忧了太久的百姓,会去寻找一个宣泄口,去倾泻他们积压已久的怒火。
在沈君高看来,这就是“天下苦秦久矣”的根源所在。
所以大汉的律法,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禁止恶行,而不是约束百姓,把百姓完全当成生产粮食和器械的工具人。相比于“约束”,大汉的律法更像是一个强硬的“教化”手段,配合书院的道德教育,培养出适合于大汉社会的人。
而约束,更多的是对官吏、对权力。
李荩忱自己也不是学习法律的,他不知道沈君高的这种想法对不对,甚至皇帝陛下能够表示的也只是,真不愧是沈君高,真不愧是儒家弄出来的法律。
在李荩忱看来,外儒内法或者外法内儒其实都有所偏颇,前者会导致人们知有圣人和道德而不知法律,一些模糊的话语和概念,自然会有太多的疏漏。后者……历史上都没有出现过,李荩忱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行性,朝廷颁布了法律然后并不按着法律走,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