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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黄胡子蓝眼睛的战士,据说来自极西的钦察汗国,距离咱们临安足有万里之遥!”

“这情形要是在书上讲起来,专门有句话来形容:叫做四海朝拜、宇内宾服!今天可真是咱大宋前所未有的盛事!”

“史书上所称,当年在盛唐之际,西域三十六国的王子皇孙都来咱们大唐从军。要是谁能在大明宫前持戟,为天可汗李世民守卫宫门,都是他们莫大的荣耀”!

“这一晃多少年过去了,咱们天朝上国,又赶上了如此盛世!”

这位书生说到这里,他一边摇头一边忍住了嘴角上的笑意,眉间不免带上了一丝得意之色。

此时他身边的百姓听了这番话,也觉得与有荣焉,个个都高兴的得眉飞色舞。

而这时他们的身边,却有一个人淡淡的斜了众人一眼,脸上的神情却阴郁得就要滴下水来一般。

……

此人正是换上便服,混入人群中的郑清之。

当他看到沈墨军队的强盛军威,郑清之的脑海里就是一阵轰轰作响。一股绝望感像钱塘潮一般,轰鸣着淹没了他整个内心。

没想到那个沈墨手上的军队,竟然强悍至此?

这边厢郑清之咬牙切齿,心中恼恨万分地想道:看这意思,他之前那场大胜,竟是真的了?

那些通州军本身实力就是极度强盛,再加上这些异族军队也都在为他效力,替他沙场征战!

现在的郑清之甚至都不敢往下想,如今长街上经过的队伍里,那支凭借几万人就能横扫大宋的广南西路龙骧军,得到了沈墨用来炸塌城墙的火药武器之后,兵锋又该是如何犀利?

而那些以骑射冠绝天下的蒙古兵,如果将他们手中的弓箭换成通州步枪,这天下又有何人可以匹敌?

这真是屋漏又逢连阴雨,黄鼠狼专咬病秧子鸡……这倒霉事儿真是一件接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