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当海贼杀人的时候虽然痛快,但是说起来,还是当统帅的兵更有味道……这感觉,真他娘的来劲!过瘾!爽!
……
这时的长街上,在临安城头上逃散的一些禁军兵卒,也带着一脸愧色渐渐聚拢过来。
这些人自发的组织起来,一开口就让通州军的长官交给他们点活计干干,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干什么都行。
赵金锭看着这些人,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其实大宋的百姓中,又何尝缺少铁骨铮铮的汉子?
只不过他们这些禁军眼看着皇帝带着文武百官,像是脱缰的野狗一样往外跑。在队伍的轿子里藏着他们的娇妻美妾,护卫押送的车上拉着无数金银珠玉。赶在金军围城之前,他们头也不回的跑出了临安!
说实话,这些当兵的在城上手里拿着刀枪,心中肯定忍不住在想:自己这是为啥拼命啊?难道就为这帮蛀虫?
于是有一个走的就有俩,满城的禁军就全跑了个干净。
……
可是这时的禁军,看到通州军人受到百姓这种,甚至可以称作“崇敬”的对待。他们才意识到自己,也他娘的是个兵!
要说这些禁军里,当然也不乏胸怀血性的汉子。只不过他们并没有找到可信赖的上级,还有让自己浴血奋战的理由而已。
所以看到今天这样的情景,这些禁军里一些年轻热血的汉子就自发站了出来,到通州长官这边来报道来了。
赵金锭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他们的指挥权,他让这些禁军战士再出去找到更多的袍泽战友。然后重新从城上捡回被他们抛弃的衣甲,把自己再次武组装起来。
之后赵金锭命令他们以200人为一支小队,在城里来回巡逻,维持各个街巷的安全。
他这是担心城里还有残余零散的金军,会威胁到百姓的安全。